你争我抢 丢不丢人

青岛早报 2019-02-19 06:26 大字

“警察同志,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要多注意观察,文明开车。 ”2月17日、18日,早报记者连续两天跟随崂山、李沧交警大队走上街头整治交通陋习,很多人面对交警的询问,红着脸表态“一定改正”。

不礼让行人受到处罚

18日上午,李沧交警大队在书院路和古镇路路口设岗,整治开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该处路口是一处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古镇路上的行人横穿书院路时,需要车辆停车等候行人安全通过。记者在现场看到,多数车辆都礼让行人,一旦有行人过马路会主动停车等候,行人也会快速通过马路,并且多数情况下他们自觉集中一起过马路。

几名行人刚从对面走到马路中间,一辆大众车就冲了过来,虽然有刹车减速,但行人不得不后退两步礼让这辆车,这辆车通过路口后被交警拦下。 “我知道自己错了,但刚才来不急了,看到行人后退礼让我,犹豫了一下就开过去了。 ”大众车司机停好车,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一定改正。交警现场给这名司机开具了记3分罚款50元的违法通知单,并且对司机再次进行了教育。另一名因不礼让行人被拦下的轿车司机面对记者采访,很害羞地说,“不要采访了,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 ”

变道不打转向灯有隐患

在书院路和京口路路口,也有交警设岗整治变道不打转向灯的车辆。一辆蓝色出租车在京口路上跨3个车道变道,但没有开启转向灯,后面的车辆只能紧急刹车避让,这一幕被交警执法仪记录下来。这名有23年驾龄的老司机表示,确实是自己疏忽了,愿意接受处罚。

“变道不打转向灯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最大的危害就是容易发生刮擦事故。因为司机不打转向灯造成的事故,在所有事故中占10%-15%。 ”李沧交警大队李村中队民警刘书红介绍,变道不打转向灯发生了事故,交警一般会判变道的一方全责,直行的一方无责。刘书红说,变道或转弯前要在30-50米开启转向灯是标准的规范。

车流中冒险横穿马路

15米外就是路口的人行横道线,但是一些心急的行人却要在车流中横穿马路,使得来往的车辆时停时走,这是2月17日早报记者跟随崂山交警大队民警在合肥路北村新苑小区门前看到的场景。

一名男青年抱着一个快递包裹从合肥路北侧快步走到中央绿化带上,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他快步从绿化带旁跑到了马路对面。崂山交警大队巡逻疏导中队指导员傅相宁快步走上前拦下了该男子,“小伙子,不知道横穿马路很危险吗? ”面对民警的询问,男青年脸红了,“不好意思,我着急去拿个包裹,今后一定会改正。 ”

记者注意到,该处路段周边小区较多,道路北侧有很多饭店、超市,虽然路口设有人行横道,但是绿化道上还是被人为踩踏出了七八处缺口,时不时有行人从此横穿马路。傅相宁表示,行驶中的车辆对路口、转弯、人行道等地方注意力相对其他路段要集中一点,而且交通法规要求机动车在以上区域要减速慢行,但对于非过街设施和斑马线路段,机动车驾驶人很难预测有行人横穿马路,所以行人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以案说法

行人乱穿马路被撞伤还挨罚

“在近几年评选出来的十大交通陋习中,不打转向灯、不礼让行人、行人乱穿马路成为大家最为诟病的陋习。 ”2月18日,崂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长涛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017年8月15日晚6时许,一辆别克轿车沿深圳路南向北行驶到株洲路路口南侧,与沿深圳路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别克轿车损坏。崂山大队事故科接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事故处理。经调查,事发时别克车沿深圳路南向北行驶,此时行人正沿深圳路株洲路路东南侧人行横道南侧大约20米的位置由东向西从车流中横过道路,车辆与行人相撞,导致事故发生。随后,崂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轿车司机驾车观察不周,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受伤的行人因未走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处以20元罚款。这也是崂山交警开具的首张“行人乱穿马路”罚单。

温馨提示

“防御性驾驶”远离交通事故

李沧交警给广大驾驶员总结了 “防御性驾驶”八项原则,远离交通事故。

保持足够视距——保持较远的前视距离,尽可能多地获取前方视野中对行车判断有用的信息,有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平顺操控车辆,避免无谓的加减速。

观察周围环境——驾驶过程中需要注意视野中不断变化的各种细节,保持视野开阔,观察车辆两侧和后方的路面信息,包括对盲区的留意,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并合理应对。

视线持续移动——保持视线持续移动不仅能够获取周围交通环境的信息,还能够激发全部的视觉潜力,有利于驾驶人保持警觉、思维保持活跃。

保持缓冲空间——保持缓冲空间对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非常显著的作用,要求驾驶人能够在不断变化的交通环境中,随时根据情况调整行车状况。行车中保持缓冲空间,保留充分时间应对交通流和交通环境中的突发事件。

有效使用信号——为了保证行车的安全性,驾驶人应该给出信号进行信息沟通,信息沟通的目的是让对方知道本车的存在和意图。可通过声、光、手势、眼神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

合理控制车速——驾驶人的视野范围会随着车速的提高而变窄,动态视力也会随着车速的增加而下降。驾驶人应该根据自身接受和处理路况信息的能力选择适合的行车速度。

平和礼让行车——不良情绪会使思维变得非常迟钝、判断分析事物的能力迅速下降,脚手动作的敏捷性和灵活性变差,遇到一些危险情况、紧急事件不能及时做出准确的反应。

一心不可二用——专注驾驶避免分心,分心的事情会直接影响驾驶人对路况信息的观察和处理效率,缺少了有效观察,将不可能做出防御性驾驶要求的决策和判断。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孙启孟 陈勇 通讯员 刘波 韩通科 牟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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