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发布26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发展
半岛记者娄花报道
本报12月11日讯《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日前发布,提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等26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编制体现减费要求的社保费收入预算,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年底前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2019年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在税务注销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受理和解决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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