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坑”

青岛早报 2018-11-02 05:13 大字

[摘要]【支招】

套路1

网购价格先涨后降

为迎合“双11”促销拉销量,商家会在活动临近时悄悄将价格调高,然后再挂出打折、返利、满几送几的优惠券,误导消费者购买。面对商家的促销,消费者要保持冷静,可以使用查询历史价格的小程序,查看该商品的历史价格变化图标,确定真正优惠后再购买。青岛市12345热线值班员表示,如果发现商家有“先涨再降”的行为,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也可以向网店经营商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投诉。但消费者要仔细保留适时截屏、聊天记录、购物单据等便于维权。

套路2

警惕价格套路

许多网店推出预售价、到手价、销售价、尾款价……这么多“价”让消费者有些蒙。比如某商品日常销售价是499元,“双11”预售价是399元,预售定金是20元,定金膨胀两倍。那么尾款价是多少?到手价是多少?最终打了几折?答案是:尾款价是359(399-20×2)元,到手价是379(359+20)元,相当于打了7.5折。好多消费者会把尾款价当成到手价,“预估到手价”其实也不是真正的购买价。

套路3

预售商品难凑“满减”

不少消费者发现,同一品牌,会有参与不同活动的预售商品,加入购物车后,就会被自动生成不同的订单,导致很难凑够所需要的“满减”金额。因此,要想得到优惠,就要买一些并不需要的东西来凑单,实际上,并没有省钱。

套路4

优惠券不支持退款

一些网店促销活动故意限定优惠券使用范围,往往是在结算前才有弹窗告知。比如“满599元减100元”优惠券,买优惠券需要支付9.9元,结果好不容易凑够了599元的预售商品,却被告知优惠券只支持“单笔且同色同款同尺寸商品”使用。商家事先并未在出售优惠券的页面写明优惠券的具体使用规则,却直接表明“不支持退货退款”“不做任何赔付”等内容。

套路5

“定金”混淆“订金”

不少网店推出“双11”的“特权定金”“预售定金”,付款购买优惠资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如果付定金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订金”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一旦支付,一般不可退的,而“订金”是可以退的。

新闻推荐

QDII基金风光不再

受近期动荡明显的境外股市影响,一直备受看好的QDII基金走下神坛,前三季度,23只基金的回报率在20%以上的风光不再。记者梳理...

青岛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青岛,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