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局普及金融知识明确八重点

青岛早报 2018-10-24 06:47 大字

在青岛银监局组织的 “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中,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行动,开展了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市民正确使用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记者从青岛银监局了解到,为普及金融知识,推进金融宣传“最后一公里”,他们明确了八项重点宣传任务,为辖区金融业机构开展活动指明方向,进一步提升市民防范金融风险的水平。

传播生活中的金融常识

青岛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宣传的首要重点还是传播生活中的金融常识。例如,介绍金融消费者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必要的金融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防伪特征与反假人民币、开立银行账户、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转账汇款、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外汇业务等,以及获取所需金融知识的途径,提升金融消费者对正规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第二就是介绍投资理财技能,各银行机构要普及投资理财知识,宣传常见的个人理财工具和各类正规投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国债、黄金等,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引导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理性选择风险收益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实现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

防范保险代理销售误导

随着市民消费水平提升,保险也慢慢走入千家万户,银行业因保险代理销售不规范而带来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今年第三项宣传重点就是防范保险代销误导。

青岛银监局要求各辖区银行机构介绍代销误导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虚假宣传、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销售保险产品等欺骗行为;其次,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再次,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另外是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其他销售误导行为。通过以上宣传内容,银行从业人员要提醒消费者防范保险销售的误导风险,增强识别风险和自我保护能力。

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近年来,非法“校园贷”乱象不断,打着各种名号的校园贷套路一环扣一环,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应接不暇,甚至深陷其中。今年宣传工作第四项重点就是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在9月开学季发布“自觉抵制‘校园贷’、‘现金贷’倡议”,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通过开设金融学、网络安全学等相关公共基础课或选修课,邀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信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在校内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学生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

随着移动互联网普及度提高,在今年“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中,他们第五项宣传重点是提倡市民争做 “金融好网民”。据介绍,“金融好网民”的内涵是掌握基本金融知识,具备投资风险意识,传播金融好声音,树立同心圆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依法上网意识、文明上网意识、技能提升意识、网络安全意识等新时代中国好网民意识。

第六项宣传重点是识别和应对互联网金融广告,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要求辖区银行业机构,结合各类违法违规的金融广告案例,进行正向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帮助金融消费者明辨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使其具备识别及应对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

识别金融风险加强自我保护

据介绍,第七项宣传重点是宣传负责任的借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概念,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如何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和拥有良好信用的重要性。根据金融消费者的不同人生阶段介绍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就业创业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以及贷款,还款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

最后,就是让消费者识别金融风险,加强自我保护。要求辖区银行业机构介绍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以及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等。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咨询投诉金融产品、处理金融纠纷和合理维权相关知识。介绍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可以采取的协商投诉、调解、仲裁、起诉等解决途径。 记者 锡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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