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独大 独霸“洗头房”遭严惩

青岛早报 2018-09-14 06:46 大字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记者从市中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市两级法院依法审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新闻发布会共公布了6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其中3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3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市中院希望通过发布这些典型案例,震慑犯罪分子,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新闻发布会上,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11家法院全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部制定了专项斗争基本工作方案,从设立工作机构、加强学习培训、明确部门责任、健全相关制度等4个方面进行部署。全面加强审判力量配备,中院组建2个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基层法院也确定了专门审判团队集中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今年2月,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迅速启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今年8月,市中院再次召开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培训。中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会,全市相关部门共计400余人参加。

今年3月黄岛法院审结赵某、于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一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首要分子赵某、于某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打响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除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外,两级法院在多角度、全媒体宣传上下功夫,通过新闻媒体、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等渠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以更广泛的司法公开赢得群众更大力的理解和支持。本版撰稿 记者 樊蓉 见习记者吴冰冰 通讯员 吕佼 姜金龙

新闻推荐

日照旅游宣传推介“下江南”

本报讯(记者李晓萌通讯员李然)为进一步开发“长三角”高端客源市场,根据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安排,9月10日—12日,日照市旅...

青岛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青岛,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