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户籍逝者海葬补助6000元

青岛早报 2018-09-14 06:50 大字

早报讯 在全省推行无火祭祀做法后,昨天记者获悉,崂山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今年10月1日起,凡崂山户籍居民去世,除因夫妻合葬外,其他一律进入户籍所在街道怀念堂免费安放。崂山户籍逝者选择海葬给予一次性补助6000元。

逝者骨灰免费进怀念堂

昨天,崂山区召开殡葬新政新闻发布会,崂山区民政局局长王绍美介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崂山区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崂山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崂山区将推行文明祭祀,革除丧葬陋俗。积极倡导文明殡葬新风,鼓励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祀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摒弃重殓厚葬、大操大办、披麻戴孝等丧葬陋俗。街道、社区建设集中祭祀场所,方便群众祭祀缅怀逝者。

崂山区将推广节地安葬,实现惠民利民。坚持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大力推广怀念堂安放和海葬、树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自2018年10月1日起,凡崂山区户籍居民新增骨灰,除夫妻双方因一方已入土安葬,另一方可选择合葬外,其他一律进入户籍所在街道怀念堂免费安放。非崂山户籍居民骨灰,除葬入省民政厅批准的经营性墓地外,一律不得在崂山行政辖区内安葬。继续免除遗体接运、消毒、冷藏、火化等六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崂山户籍逝者海葬基本费用,镌刻逝者名字予以纪念,给予一次性补助6000元。

崂山区不再建公益性墓地

崂山区已经将散乱坟墓进行定位,制定治理迁移计划,力争到2020年底,分期分批完成散乱坟墓治理迁移任务,鼓励迁移,倡导树葬。原则上,崂山区户籍居民三代之内(家庭最长者上推两代)的坟墓骨灰迁移进怀念堂或进行树葬改造;三代之外的坟墓,就地进行树葬改造。

崂山区不再建设公益性墓地。已建成的公益性墓地实施封闭管理,不得对外承租经营。根据所在社区坟墓治理迁移进度,将符合条件的骨灰迁移进怀念堂或进行树葬改造。

树葬改造标准:平除坟头,拆除圈地建设的围墙、地堰等附属设施,植树绿化,建成园林式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75%;穴位占地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6米;卧碑长不超过0.6米、宽不超过0.5米,厚度不超过0.15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材质、样式等由各街道制定统一标准,统一组织采购实施。

坟墓树葬改造给予补贴

全部完成治理迁移的社区,可提出申请,由崂山区民政局会同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标准拨付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树葬改造每座坟墓补贴丧属1000元,补贴社区3000元;迁移每座坟墓补贴丧属单穴5000元,双穴7000元(三穴及以上每增加一穴增加补贴1000元),补贴社区2000元。已选择树葬改造的,如需迁进怀念堂,可差额享受迁移补贴。坟墓治理迁移过程中,可采取购买专业团队服务形式完成治理迁移任务;对确需更换骨灰盒的,由区财政为每名逝者免费提供价值不超过2000元的骨灰盒一个。

崂山区将力争用三年时间,采取树葬改造或迁移进怀念堂的形式,分期分批完成全区现有散乱坟墓治理迁移任务。对整区域完成治理的,给予社区和个人专项补贴,提高社区和居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相关咨询电话:崂山区民政局88996957,金家岭街道 83101231,中韩街道 58515700,沙子口街道 58892301,王哥庄街道 87841509,北宅街道 87851179。

(记者 陈勇 实习生 张素贞 通讯员王兴 孙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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