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领军人才最高奖200万

青岛早报 2018-08-24 06:15 大字

昨天,记者从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现场获悉,为深入推进青岛市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技能人才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支撑作用,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2年,全市技能人才突破11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突破35万人,重点支持培养引进技能大师100人、首席技师500人、产业技能领军人才1000人、“金蓝领”骨干技能人才10000人。

最高可获30万元安家补贴

在自主培养方面,实施“金种子”培育资助项目、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百名技能大师培养资助项目、千名产业领军人才培养支持项目、万名金蓝领培训项目,着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加快技术技能类领军、骨干人才培养。在引进方面,着力构建多元化的技能人才引进集聚平台体系,进一步拓宽引进集聚渠道。同时,对全职引进的技能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单位,在合同期内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薪酬补贴。对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技能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

支持市、区(市)属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引进优秀技能人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应聘相应等级的实习指导教师等技能岗位。对新兴产业特需技能人才的引进,可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考查的方式进行。本市事业单位招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采取直接考查的方式进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按规定与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优化技能人才落户政策,畅通就业落户、毕业落户、积分落户渠道,重点支持行业企业引进紧缺急需技能人才。

加大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力度

实施“金种子”培育资助项目,设立“未来技能之星”奖学金,每年遴选500名品学兼优的职业院校非毕业年度在校生给予2000元奖励。实施“首席技师”培养项目,组织评选500名左右青岛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给予津贴。建立市级、省级、国家级、世界级技能竞赛相衔接的竞赛机制,制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优秀单位奖励办法,对代表本市获得各级技能大赛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采取年薪制、股权制等方式,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支持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在缴费分配方面对高技能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对职业院校开展技术服务和社会培训所得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建立和完善向一线教师倾斜的绩效分配机制。修订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定期开展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首席技师、技能大师评选,并建立奖励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机制。

破解技能人才发展瓶颈

《意见》提出在企业率先探索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专家,拓展技能人才发展空间。创新职业资格与学历、职称比照认定政策,使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等8个方面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企业聘任的高技能人才,在出国进修等6个方面与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设立技术能手、突出贡献技师、首席技师、技能大师等奖励项目,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同时,注重在优秀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增加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

《意见》中直接涉及财政投入的政策33项,其中新增财政投入项目17项,提高补贴标准或者扩大补助范围的政策7项,继续实施财政投入政策9项。《意见》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技能人才培养,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奖补试点

根据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职业教育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形成产业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新格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调查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及技能人才市场供需信息,引导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与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有效对接。建立专业开发评估奖励机制,大力引导支持社会培训资源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能人才培养。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扩大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办学规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免学费、助学金、生活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更多新成长劳动力到技工院校就读。强化技工院校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办学导向,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校企合作,实施技工院校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培养奖补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19年至2020年)。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和产教融合发展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推动院校与企业合作打造一批共享实训基地。优化技工教育办学结构,力争新创建2所技师学院,扩大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办学规模,全市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学生比例保持在85%以上。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工人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鼓励行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大力开展名师带徒,充分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技术传承、技术革新中的示范作用。

优化职业培训机构发展环境,保障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依法在土地划拨或出让、规划建设、金融、设置审批、项目申报和奖励评定等方面,给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按规定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税收优惠政策。

本版撰稿 记者 徐栋 见习记者 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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