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馨园人才公寓将二次配租
早报讯 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海岸馨园人才公寓项目二次配租公告,将对该项目剩余的51套人才公寓进行二次配租。据悉,配租范围重点面向办公地址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青机关事业单位配租,租赁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8月27日起开始报名。
据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前期已完成海岸馨园人才公寓项目100套公寓的首次配租,目前剩余房源51套。海岸馨园人才公寓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海岸路6号 (四方火车站对面),共有精装修房源51套,房屋属性为租赁型,房屋产权为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该项目位于海岸馨园1号楼2单元3层至27层,每层4户,其中50套为套二户型(单套建筑面积91.19至95.56平方米),1套为套一户型,建筑面积70.78平方米。对应标准内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享受标准按照“青政发〔2015〕27号”文件规定执行,超出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6元(市场租金价格)收取。租赁时间为3年,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的市场租金标准交纳租金。
根据公告显示,配租范围重点面向办公地址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青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范围包括上述单位2008年12月18日后(含12月18日)引进,并符合《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规定的人才。其中,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范围为博士及以上且本单位不能解决住房的高端人才。
据悉,配租流程按照申请登记、申请审核、资格审核、评分排序、配前公示、公开选房和签约备案等程序进行。符合本次配租范围及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选择人才层次高的一方申请)。申请登记时间自8月27日9时起至9月10日17时止。
(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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