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楼市限售,以4月18日网签为界此日期前完成网签的不受限购和限售制约

山东商报 2018-04-21 11:38 大字

本周三,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宣布限购限售政策“加力”。特别是限售期限由2年升至5年,不少人对于范围界定还存在一些疑惑。昨天,该局再次发布补充细则,新购住房4月18日前完成网签不受限购和限售制约。记者史尚静

限购范围扩大至本市户籍居民

根据青岛《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显示,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补充细则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拥有本市(七区三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指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以及因在外地服役将本市户籍迁出的现役军人,视为本市居民。本市户籍居民考取外地大专以上院校,其户籍迁移至外地院校集体户的,视为本市居民。

记者了解到,去年3月中旬青岛市曾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宣布青岛正式加入楼市调控行列。当时,对于限购范围仅局限于非青岛户籍居民家庭,要求非户籍居民家庭如能在购房申请日起前2年内,在青岛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而此次则将限购范围扩大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4月18日前已网签的不受限制

青岛4.18新政引起广泛热议的,还包括“升级”版的限售政策。在青岛本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其中,“上市交易”包括买卖、交换、赠与。此政策一出,就有读者咨询,“之前说是两年不能交易,好不容易快满2年了,难道又要改成5年了吗?这样一来,岂不是前前后后要7年才能上市交易了。”

原来,去年青岛的限购限售政策中就要求,房产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此后济南、德州、滨州等地也陆续跟进此政策,均是两年期限。那么此次是“2+5”延长限售期了吗?对于不少人的疑问,此次细则进行了明确界定。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8年4月18日之前(含4月18日)的,不受4.18《通知》限购和限售政策限制。也就是说,限售实现是针对4月18日后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并不是“2+5”。不过,通常来说购买新房后,从开盘到拿到不动产证通常也需要近2年的时间,再加上限售的5年,也就意味着可能要7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

除此之外,细则还明确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居民家庭在4.18《通知》住房限购区域内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住房套数为准。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征收限购区域内住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征一购一”的原则购买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房价连涨调控出招“加压”

5年限售期,可谓是目前全省最严调控政策。就在4.18新政出台的当天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今年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被列入统计的山东四市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新房、二手房价格全部上涨。今年以来,青岛新房、二手房价格仍在持续上涨,1月青岛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受春节假期影响,2月价格持平,3月则再涨0.4%;与此同时,二手房价上涨走势更明显,从1月环比上涨0.1%到2月0.3%,至三月环比再度上涨1.4%。

据克而瑞数据也显示,去年以来,青岛新建商品住宅成交规模持续高位运行。调控政策出台后,青岛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虽小幅回落,但房价仍有一定程度反弹。此前出台的限外地居民购房和住房2年限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此次升级限购、限售政策则是进一步完善调控政策,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上海、南京、长沙、成都、武汉、杭州、西安等7座一二线热点城市陆续公布“摇号购房”通知,以此进一步稳定当地楼市秩序。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部分城市房价仍出现过快上涨的话,未来出台更加严厉调控措施的可能性较大。不过对于刚需购房者的优先保障措施也有望在更多城市落地。

透视

青岛4.18限购细则

●限售期限由2年升至5年

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限购扩至本市户籍居民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补充细则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拥有本市(七区三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指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以及因在外地服役将本市户籍迁出的现役军人,视为本市居民。本市户籍居民考取外地大专以上院校,其户籍迁移至外地院校集体户的,视为本市居民。

●限购限售实施范围

新购住房4月18日前完成网签不受限购和限售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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