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物业费”为何迟迟得不到解决? 莱西苏州花园小区物业费高达3.8元/平方米,业主质疑这家物业咋这么牛?

半岛都市报 2018-09-07 06:29 大字

文/图半岛记者

“气愤,这家开发商简直是目无王法!政府指导价目前最好的5星级服务物业费是2.09元。而现在君汇这个物业公司收2.8元,三年以后恢复3.8元,而现在想提前交房必须和君汇物业公司签订3.8元的物业合同,不然不给钥匙,这明显属于违规收费,应该由物价局查处,但从一开始我们反映了,也没有用。”近日,购买莱西市苏州花园小区的业主小林(化名)再次致电本报称,苏州花园小区业主遭遇“天价物业费”的问题,小区业主从6月份就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业主质疑

这家物业服务企业咋这么牛?

“6月份一开始我们业主质疑天价物业费时,莱西市发改局回复我们业主称:苏州花园属于非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而普通住宅才实行政府指导价。”小林作为苏州花园小区的业主,对于遭遇“天价物业费”的问题很无奈。因为按照《莱西市物价局、莱西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分等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根据物业服务质量从低级别到高级别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其中最高级别的五星级配备电梯的物业收费标准最高价格才2.09元/平方米/月。

对于苏州花园小区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大多数业主并不认可,并不断地向相关部门咨询反映,莱西市物价局于2018年8月2日在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回复称:经调查,今年7月30日青岛市物价局下发了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90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为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之外的住宅。据此,苏州花园小区为普通住宅,将按政府指导价模式管理。“既然小区都被认定为普通住宅了,为何物业费还高出了政府指导价中五星级的最高价格2.09元/平方米/月?这家开发商简直目无王法。”小林告诉半岛记者,现在拿到钥匙的业主都签了3.8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不然不给钥匙,他需要急着装修去要钥匙,但他看了一下合同,物业费还是3.8元/平方米/月,所以没签,钥匙也没给。

“或许他们感到了压力,青岛君汇物业有限公司在8月8日发了一个告业主的通知。”小林告诉半岛记者,青岛君汇物业有限公司在通知中写道:“为答谢广大业主朋友们选择苏州花园,以及对苏州花园的关爱,经过与开发商青岛三美立集团有限公司协商,为使您能更好地享受到舒适、高品质的小区环境和优质的物业服务,对选择苏州花园小区的业主开发商将进行物业服务费用补助,补助费用为1.00元/㎡/月,按照您所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核算,即:业主按2.4元/㎡/月、电梯费0.4元/㎡/月缴纳。补助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号止。到期后,若业委会没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费用将按照已签订(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收取,协议有效。本通知发布前,已办理交付手续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请与物业管家联系(联系电话:18853213536),将为您办理物业服务费用结转至下一缴费期手续。”

“真是搞笑了,政府指导价目前最好的5星级服务物业费是2.09元。而现在君汇这个物业公司收2.8元,三年以后恢复3.8元,这个通知中的办法我们业主肯定不接受啊!”小林表示,8月27日,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莱西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对小区业主反应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并回复称:“1、苏州花园系开发商(青岛三美立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新建小区至今尚未完成综合验收交付程序,尚未将未综合验收交付的新建小区纳入属地物业考核管理范围。2、青岛三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了青岛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苏州花园小区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双方于2017年6月28日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并到市房管局进行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按照1.34元/月平方米收取。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答复信息十二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末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直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之日起终止。业主应当按照物业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据此,根据该规定,虽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限已满,但是由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未成立业主大会,该物业管理区域仍应由青岛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从事物业服务,直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之日起终止。”小林表示:根据答复,苏州花园小区明显只能按照房管局备案的金都物业公司收取1.34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而现在想提前交房必须和君汇物业公司签订3.8元/平方米/月的物业合同,不然不给钥匙,君汇物业这明显属于违规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应该由物价局查处,但从一开始他们业主反映了,也没有用,业主质疑这家物业服务企业为何这么牛?

■相关部门

超出最高级别的政府指导价就是违规收费

针对业主的疑问,9月6日,半岛记者拨通了莱西市发改局办公室电话88405580,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会让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给记者回电话。随后,半岛记者接到了莱西市发改局价格科科长王红卫的电话回复称:前期苏州花园小区业主投诉反映的问题都是转到了发改局物价检查所那里,今年7月30日以前认定的是非普通住宅,所以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没法对其进行查处。现在根据新的规定,苏州花园属于普通住宅,根据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普通住宅在销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拟定物业服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等级,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报送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8月28日,君汇物业到我局备案,经落实未提供所需资料,所以已告知不予备案。根据8月27日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莱西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对小区业主反应的问题回复,目前我们已通知金都物业按相关规定到我局备案,备案价格仍然为1.34元/㎡/月。”

对此,该小区的业主提出质疑:其一,君汇物业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备案,目前是不是本身就不具有资格向苏州花园小区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其二,超出最高级别的政府指导价2.09元/平方米/月,是不是就是违规收费?对此,王红卫很明确地表示:君汇物业目前不具备向苏州花园小区业主收取物业费的资格,并且不管是哪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超出最高级别的政府指导价就是违规收费,根据相关规定,违规收费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们不管他补助不补助,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是2.8元还是3.8元也好,超出最高政府指导价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君汇物业

物业收费仍按照8月8日给业主发的通知执行

小林告诉半岛记者:针对8月27日,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莱西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对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的回复,小区业主咨询了开发商方面,开发商表示,政府部门的答复无效,物业公司仍是由开发商选定的君汇物业,物业费收取标准仍按照他们8月8日给业主发的告业主的通知执行。对此9月6日,半岛记者拨通了通知中物业管家的联系电话18853213536,一位左姓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业主交房物业费按照2.8元/平方米/月收取,另外一元由开发商进行补助,具体收费目前仍按照他们8月8日给业主发的告业主的通知执行。同时这名左姓工作人员称他不是物业经理,说了也不算,会向物业经理汇报后,让物业经理给记者回复,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半岛记者一直没有收到回复。如果此事后面有新的进展,半岛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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