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公示及公众投票启事
今年5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启动了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经过层层推荐、筛选,共向组委会报送了186名人选。根据评选活动程序,经评委会评议,产生了75名候选人。现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烟台文明网等媒体上进行事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在烟台文明网(http://yt.wenming.cn/)和胶东在线网站(http://www.jiaodong.net/)设立专题页面接受公众投票(投票规则详见网站)。公示和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1日—8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候选人情况有异议,请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电话:6789691、6789712,邮箱:ytwmbxtk@163.com。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2013年8月1日
1.于文强,男,1981年出生,莱阳市虹日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先后荣获烟台市十大杰出优秀志愿者、山东省优秀志愿者等称号,入选山东好人榜。2009年12月27日,他与几位热爱公益的朋友一起创建了立志服务莱阳百姓的网友群“梨城春雨”。一年间,“由创立之初的20多个人发展到1200余人,组织的志愿活动有近万人次参与,活动累积时间超过万余小时。他组织发起了“服务梨城、美化家园”义务环保活动,他发动“梨城春雨”志愿者为两位白血病患儿进行了内部捐款及街头募捐,共筹款6万余元。为玉树贫困地区儿童邮寄了150余公斤紧急物品,为四川彝族美姑县邮寄过冬衣物300余公斤,捐款4000余元。利用“好歌大家唱”大舞台开展公益演出,为莱阳市特殊学校募捐所得9999.2元,2011年母亲节为贫困老人募集5000余元,宝贝加油募集10余万元。
2.王传忠,男,1978年出生,沈海高速公路栖霞管理处中桥收费站收费员。2013年入选山东好人。
王传忠是一名青年志愿者,在一次次扶老携幼、扶危济困中实现着人生的价值。有段时间同事们发现王传忠总是往附近村子里跑,原来他是去帮助村里一户困难家庭,这个家庭只有祖孙两人,每月靠村里救济生活,他经常去帮忙干点家务活,定期送去生活费和孩子的学杂费,管理处领导知道后与这个困难家庭结成了帮扶家庭,并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他从1999年开始无偿献血,累计献血及血小板50余次,计51800毫升。工作中,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业务精炼,累计收费1400余万元,创造了零误差的最佳纪录。
3.王延起,男,1953年出生,长岛县出租车司机。曾获“长岛县优秀志愿者”、“烟台市优秀志愿者”、“首届‘长岛好人\’”等荣誉称号。
从2002年起,王延起就开始义务为残疾人服务,并在出租车上挂了“残疾人乘车免费”的牌子。在他义务为残疾人服务的10多年时间里,与长岛县20多名残疾人结成对子,并长期坚持登门服务,先后为2000多名残疾人、孤寡老人提供无偿服务,义务出车9000多公里,个人收入损失近20000元。2012年,是王延起免费接送残疾人的第十年,也是最后一年……9月12号傍晚,王延起接送游客到渔家乐的途中,心梗发作。他强忍着痛,拦下了同行的车,将游客送走,而他自己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4.王建光,男,1969年出生,烟台市学雷锋爱心使者志愿服务队队长。先后获“山东省优秀志愿者”、“烟台市十大杰出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2009年成为烟台志愿者后,他累计志愿服务5000多小时。除了自身做公益,他还组织学雷锋烟台市爱心使者志愿服务队做公益。在他的带领下,学雷锋烟台市爱心使者志愿服务队自成立以来,组织和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90次,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达到90000小时,到县市区街道、农村开展“助力党建、情暖基层”文艺演出18次;“和谐快乐你我他”进社区文艺演出11次;“清洁环保活动”16次;他还联系爱心人士救助8个困难大学生每人每年10000元。他到四川看望留守儿童,建立了留守儿童爱心书屋。他带领服务队的志愿者在每年的重阳节、大年三十、正月十五去敬老院陪老人聊天,为老人剪指甲、理发、量血压、测血糖。
5.王德涛,男,1956年出生,山东蔚阳集团董事长。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农民企业家、烟台市十大杰出青年、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
王德涛把回报社会当作企业的重要责任。在创业之初,他就出资30多万元为北沟镇栾家口村开通自来水、硬化路面,并捐资38万元为当地3所中小学完善办公设施,修缮教学楼。1998年长江洪灾时,他带领公司职工自发捐款捐物达50多万元;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他第一时间就捐款60万元。2011年6月,他参与举办了“蔚阳杯—100个梦想帮你圆”大型公益活动,为109个贫困家庭和残疾青年圆梦。2012年,他捐助教育基金200万元。他还主动为周边西正李家、北罗、马家、上朱潘等村硬化村庄街道2万多平方米,并主动资助贫困户修缮房屋。多年来,他在敬老助学、新农村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累计捐助数额达到了2000多万元。
6.史俊国,男,1961年出生,莱州市柞村镇西朱宋村村民。2013年山东好人每周之星,2012年莱州市爱德之星。二十年前,了解到邻居李腾云长期独居,不会做饭,史俊国夫妇便时常将他请到家里同桌吃饭。2006年,李腾云连续经历了两场大病,住院期间,夫妻俩轮流陪护照顾。老人出院后,夫妻俩将老人接到了家里照顾,并让李腾云独居一室,让出了正屋热炕,天天给老人烧炕,房内添置了饮水机和各种家具,还特意为老人在屋里单独放了台电视,而夫妻俩则跟两个女儿搬进了偏间,不到十平米的小屋子里塞了两张大床。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好,但是为了给老人加强营养,每天早上史俊国夫妇都给老人准备一包热牛奶、一个鸡蛋糕,从不间断。在史俊国一家无微不至地照顾下,曾经病危的李腾云如今已90岁,身体仍很健康。
7.宋乃臣,男,1939年5月出生,莱西市食品公司退休职工。1960年在“七七师”侦察连荣立三等功、2012年“十佳烟台好人”。
2001年夏天,为给老伴治病,家住郭家店镇宋光村的宋乃臣上山采药,无意中发现一眼山泉。当听说因为距离山泉远,山脚下的返岭子村村民还喝着河水时,宋乃臣暗下决心:一定让村民喝上甘甜、无污染的马山“龙泉”。
从此以后,每天天一亮,宋乃臣就带上一天的干粮和一袋子凿岩工具,从郭家店骑车20里来到马山脚下,放下自行车后,背上近百斤的工具袋步行上山凿沟开岩。两年半后,凿好的岩沟一直通到村头,村民终于喝上了甘甜的山泉水。
8.李升亭,男,1959年出生,莱阳市城厢街道公园社区居民。山东省无偿献血服务优秀志愿者、第三届烟台市优秀志愿者、莱阳市“梨乡好人”、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入选山东好人榜。李升亭是一名无偿献血志愿者,从2003年至今,已累计无偿献血折合6.6万毫升,被人们称为“献血王”。近几年,他考虑到自己很快就要到献血年龄上限了,就定期到烟台捐献血小板,风雨无阻、从不耽搁。在热衷于无偿献血的同时,李升亭还自费印制宣传材料,每天都坚持开展无偿献血义务宣传,风雨不误,足迹遍及全市城乡。2011年,李升亭的妻子不幸身患脑卒中,瘫痪在床,生活的艰辛和一些人对他爱心行为的不理解,都没有阻止李升亭奉献爱心的脚步,他仍然坚持无偿献血和义务宣传。2012年6月,李升亭又参加了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同时说服妻子一起参加了遗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
9.初汉青,男,1977年出生,福山区“老岚馒头”店经理。烟台市优秀义工、2012年入选山东好人。
在福山,提起初汉青,许多人都知道他是慈善义工,而且是义工服务队的队长,许多人在他的影响下加入了慈善义工组织。其实,初汉青在没有加入义工前就一直关注慈善,尤其在2008年汶川发生地震时,他的馒头店捐款1000元。这场灾难对他触动很大,让他产生了一生做慈善的强烈愿望,在与家人商量后,从2009年开始,他决定捐出馒头店每天销售额的1%用做善款。2009年捐助福山区慈善总会5500元,腊月二十二日捐给福山区回里镇敬老院1500元的枣饽饽和现金;2010年3月底向福山慈善总会捐款2000元,定向捐助贫困儿童和孤寡老人;2012年,在福山区成立“老岚馒头”爱心基金,每年注入1万元,定向捐助20个贫困孩子。2013年,他又每月拿出1500元,补助老岚村十个小学生班车费用。
10.杨玉婷,女,1978年出生,生前为姜格庄街道东场村村民。
2012年7月9日在下班回家途中她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其家属按照其生前愿望把她的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无偿捐献给了烟台市红十字会,这些器官使3名重症患者重获新生,2位失明者重见光明。她也因此成为牟平区首例、烟台市第4例人体器官捐献者。她在世时不仅是一位称职的好妻子、好儿媳、好妈妈,还是一位团结邻里的好邻居。她思想开明,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她极富爱心,竭尽所能帮助有需要的人;她与人为善,为周围的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是她最大的快乐;她在生前就对亲人表达了捐献器官的意愿“用我的生命换更多家庭的幸福!”杨玉婷虽然离开了,但她的生命却在五个生命中得以延续。杨玉婷用爱传递希望,用“器官捐献”接力生命。
11.陈宣山,男,1923出生,招远市离休干部。“山东省优秀校外辅导员”、“山东省模范老人”、“山东省离退休干部优秀党员”。30多年来,他一直以红烛精神,立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兢兢业业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他同时兼任20多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撰写笔记20余万字,举办爱国主义、历史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等讲座3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0余万人次。他热爱家乡,热爱父老乡亲,热衷于文化传播,为同村老年人讲文化知识,搞文化活动,30年从未间断。他是村里的义务调解员,先后处理邻里纠纷,夫妻矛盾等130多起。他又是一位“热心肠”,谁家有个三灾两难的,只要他知道,就会上门帮忙,共资助帮扶困难学生16名,贫困家庭12户,金额达4万余元。
12.张圆苹,女,1978年出生,开发区夹河苑小区居民。烟台市十佳优秀义工、烟台开发区优秀义工。
她身患8种慢性疾病,却十一年如一日坚持帮助他人。自2002年开始,她先后资助过9个贫困生,累计捐款达30余万元,并收养一名孤儿。她还常年关注孤寡、空巢老人,是八个老人的女儿。她徒步走过一万五千公里的路程,走访过千余个村庄,帮助弱势群体,为孤寡老人洗过2000多件衣服,做过无数次饭。在她的带动下,其丈夫、儿子、养子均成了慈善义工。她自己创建了助学队、服务队,并建立了山东省首个娃娃义工班,烟台开发区实验小学三年级六班其班里30余名8岁的孩子,全部成了慈善义工。2012年8月16日,和养子孙韶玮一起成为山东省烟台市首对捐献遗体的母子,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另外她还多次组织义工义卖义拍,所得善款全部用于救助困难残疾人,用点点滴滴的慈善行动谱写着自己的公益人生。
13.南刚志,男,1958年出生,山东工商学院副教授。全省优秀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
从1997年第一次献血以来,他累计捐献1800毫升全血和90个单位的血小板。一个单位的血小板相当于无偿献血800毫升,十几年来他共献血7万余毫升。南刚志还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的爱心事业中来。他于2009年组建了烟台第一支校园志愿无偿捐献血小板应急服务队,目前有队员500多人,遍布山东工商学院的数十个班级,队员捐献的血小板连续两年占全市年捐献血小板总量的10%以上。南刚志的志愿服务时间已超过1200小时,获得全国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五星级”表彰。2009年12月,南刚志与烟台市道德模范于军女士等一批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发起成立了“红色爱心之家”,在全市所有区、市以及高校,建立了20个分队,继续他的公益事业。
14.徐希峰,男,1964年出生,海阳市东村街道司法所所长。2011年11月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2002年、2007年两度被山东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优秀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2009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命名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12年度海阳市“孝老爱亲”道德模范。
徐希峰对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弱者、穷困老人有着强烈的爱心,自参加工作以来,每年从自己微薄的工资当中,拿出一定的数额救助穷困老人。30年来,这方面的开支就在8万元以上。特别是近几年来,他主动承担起了照顾5位孤寡老人,同17名下岗困难职工结成“穷亲戚”,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受到社会各界和当地群众的衷心拥戴和好评。
15.唐秀君,女,1970年出生,龙口市诸由观镇后柞杨村村民。2012年度龙口市“道德模范”。她是位坚强的单身母亲,2011年,她年仅14岁的东东患上了脑瘤,唐秀君为儿子治病倾其所有,并得到了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但是最终还是无法挽留孩子的生命。
丧子之痛,没能击垮这位大义的母亲。2012年3月8日,唐秀君来到龙口市红十字会,在遗体捐献申请书上签字,并在所有捐献项目中划勾,表示儿子去世后愿意捐出整个遗体,包括整体、角膜和所有的内脏器官。如今,东东的器官已经移植到云南及山东的3位患者身上,手术非常成功,东东已经救了3个人。同时,东东的眼角膜也成功移植到2个人身上,帮助他们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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