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莱西校长案又生变故30万元闪电消失肇事案件刚判决,他因欠钱工资被冻结

城市信报 2013-06-17 13:25 大字

本报5月20日曾报道《法院都判了,校长还不赔》一文。事隔近一个月,记者从五莲人民法院了解到,被通报批评的校长周松华在莱西法院还有一个案子,而且周松华的工资已被莱西法院冻结。受害人家属孙召福告诉记者,父母被撞身亡后,五莲人民法院判车主周松华等人赔偿86万余元,判决已生效3个多月,周松华一直未履行判决。“案子生效以后,周松华在一个月内转移了30万元财产,是在公证处做的公证还款,这事肯定有蹊跷,我怀疑他故意拿这个转移资产。”

被告人工资已被冻结

本报5月20日曾报道《法院都判了,校长还不赔》一文。2012年10月,周松华与妻弟合伙经营自卸车,在五莲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名路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将车主周松华等告上法庭。今年1月30日,五莲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肇事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受害人86万余元。因被告方没有上诉,判决于今年2月生效。按照判决书要求,车主周松华等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法院判决生效后,周松华却一直不履行判决。为此莱西市孙受镇教委还对周松华做出了全镇通报批评的处分,尽管做了处分,周松华还是没有履行判决。

5月28日,日照五莲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和受害人家属周召福来到孙家岭小学,对周松华的案子进行强制执行。“当天我们的执行人员并没有见到周松华本人,周松华不在学校,我们把传票放到了学校,要求学校老师把传票转交给他。另外我们也去了孙受镇教委,了解到他一个月的工资有三千多元。”

受害人家属孙召福称,五莲人民法院这次在莱西本来是准备冻结周松华的工资的,但是去了莱西,却发现他的工资一个月前就被莱西法院冻结了。“我感觉这个事有点蹊跷,莱西人民法院是以什么原因冻结了他的工资?”

没钱,我也没办法

孙家岭小学校长周松华究竟为何不履行五莲人民法院的判决呢?莱西人民法院执行的,又是周松华的哪个案子?6月13日,记者采访了周松华。

周松华说:“他们来执行的那天,我去其他学校开会了,当时正好那个学校有个关于六一儿童节的活动,回到学校以后,老师告诉我,五莲人民法院的人来过,孙受镇教委也通知我了。我现在确实没钱,没办法履行判决。”

对于自己的工资被冻结,周松华称却有其事,因为自己欠了朋友的钱还不上,莱西人民法院这才冻结了工资。“我的妻子这几年一直在家待业,2010年开始做生意,从这边收了玉米去湖北贩卖,当时我们找朋友借的钱去做这个事,本来以为能挣钱,但最后赔钱了,玉米往那运一车的成本就是十几万,可运过去玉米全都发霉了,做了几次都赔了,钱全都搭进去了。”

6月13日,记者从孙受镇教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在对周松华做了全镇通报批评的处分后,目前周松华仍然是刘家岭小学的校长,仍然在学校进行日常教学工作。

拿新案子转移财产?

2月份五莲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周松华的工资为何却在4月份被莱西人民法院冻结了?记者调查了解到,1月30日,五莲人民法院对于车主周松华等人的运输车肇事案件做出了判决,被告周松华等人没有上诉,在判决生效后的几个月里,也没有主动履行判决。3月14日,周松华忽然在莱西市公证处和自己的朋友签订了《还款协议》,并且经过公证后,《还款协议》有了强制执行效力。

周松华称:“我跟朋友借了钱之后,一直到今年都还不上,都有好几年了,最后朋友要求我赶紧还钱,我又确实没钱,朋友就说要去莱西市公证处做还款公证,如果还不上,就得上法院。”

《还款协议》上的最终还款日期是3月24日,金额是30万元整,离协议签订仅10天的时间,周松华没有按时归还所借欠款。“4月3日,我的那个债主朋友又拿着我们当时签的《还款协议》,到了莱西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当天我也收到了公证处的通知,如果7天内拿不出还款证明,公证处就要出具《执行证书》。”

4月11日,周松华没有提供有效的还款证明,莱西市公证处出具了《执行证明》。4月15日,周松华的债权人拿着《执行证明》向莱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4月22日,周松华的工资被莱西人民法院冻结,用于归还债权人。

得知周松华在自己的案子之后又有了新案子,五莲肇事案的受害人家属孙召福傻了。“发生在我们的案子之后,执行却比我们的案子快,莱西人民法院已经冻结了他的工资。金额是30万元,我们就拿不到赔偿款了。他肯定想赖账。他的手机号早就打不通了,我们根本就联系不上他。他这样做是不是老赖的行为?是不是故意拿这个案子转移资产?”

对于周召福所说的“老赖”嫌疑,周松华没有回应。“现在莱西人民法院已经把我的工资冻结了,每个月我能拿到的工资只有五六百元,其他的近三千元都被冻结。我现在没钱,我也没办法。孙召福要钱,可以让五莲人民法院联系莱西人民法院,看看能不能从冻结的工资里拿出一部分往孙召福那边扣,我确实没有其他办法了。”

◎律师解读

有转移资产嫌疑,但难甄别

对于受害人家属孙召福的质疑,记者咨询了青岛华政律师事务所的李嘉奎律师。

李嘉奎律师介绍,我国的《公证法》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可直接依据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的效力。“也就是说,周松华和他的债权人在莱西公证处做还款公证,再到莱西人民法院去执行这个公证债权文书,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从法律的角度上看是没有问题的。”

李嘉奎律师称,周松华和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中,周松华是承诺了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该还款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和证据的证明效力。因此债权人可以无需提起诉讼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加快了执行的速度。

“确实有人会通过这种强制公证执法的方式去解决民事纠纷,但并不多,特别是像周松华这样,之前在法院还有一个案子,再用快速强制公证执法去处理另一个民事案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周松华利用第二个案子转移资产的嫌疑。”李嘉奎律师称,尽管周松华的两个案子从时间上看有蹊跷,但很难甄别是否有转移资产嫌疑。“这可能就需要五莲的受害人家属自己去调查了。”记者 王荣

新闻推荐

哥哥与协警起冲突弟弟上前“拉架”这一拉赔进去33万

莱西市市民姜某和一名协警发生了冲突,后来协警回过头来继续找他理论,两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姜某被协警踢倒在地,姜某的弟弟姜某某冲上去拉住了协...

莱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莱西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