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

青岛早报 2022-01-22 05:38 大字

早报1月21日讯 近日,城阳区发布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和禁燃场所。

禁燃区域包括:以城阳区政府驻地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 (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与青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

禁止燃放场所包括:机关办公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等。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对非法制作、销售、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的,都会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同样要依法赔偿。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康晓欢 通讯员 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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