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上带“潼关”就得缴10万?

青岛早报 2021-11-27 11:18 大字

“逍遥镇胡辣汤”维权一波未平,“潼关肉夹馍”一波又起。 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了“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如果他们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

据了解,被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理由起诉的小吃店、美食店、食品店遍布全国各地,数量达数百家,被告商户中有的选择缴纳费用“和解”,有的仍然处在上诉中,也有的商户获得胜诉。青岛潼关肉夹馍店是否也受到了影响?目前处在什么样的进展当中?26日,记者走访岛城潼关肉夹馍店了解到,西海岸新区6家商户、城阳区1家商户、即墨区两家商户均已被起诉,市区门店情况不一,不少门店称目前也收到了法院的“先行调解通知书”或上诉通知书。

事发:多家商户因商标侵权被起诉

“没有任何征兆,我们一家从父辈开始就卖肉夹馍,怎么就莫名其妙地被告商标侵权了?”26日上午,面对记者的采访,苟先生仍然觉得这件事情让他难以理解和接受。

苟先生介绍,他们一家人在西海岸新区海南岛路上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多年了,今年9月上旬一天,他们突然收到了来自当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内容称他的店涉及“侵害商标权”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需要10月19日到法院开庭,协会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地方小吃怎么突然就涉及侵犯他人权利了?这个协会是个什么协会? ”苟先生带着一肚子困惑赶忙打听起周边其他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情况,经询问得知,还有5家商户同他一样收到了法院传票,他们经过商讨决定联合找个律师应对此事。

开庭一周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了,事与愿违,他们败诉了。判决书显示,他们需要立即拆除店招、门头以及店内带有“潼关肉夹馍”的标志,不再使用和宣传,同时要求各家商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到2万元不等。

“开庭当天,对方来了两位律师,经过今年三四月份的取证,他们的材料准备得相当充分,完全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苟先生苦笑着告诉记者。经过一审判决,各家商户均觉得冤屈不合理,于是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经记者走访了解到,其实,城阳和阳路上的老潼关肉夹馍店的店主刘俊国,早在今年6月份就收到了来自“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上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对方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如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需缴纳99800元的加盟费。

“第一次当被告,我整个人都是蒙的,还以为当事人不出席不算结果呢。 ”刘俊国悻悻地说,在他表明根本没这么多费用后,对方开庭时又将赔偿金额变更为5万元,然而就算是5万元,对他来说也是“天价”。没过多久判决书下来了,刘俊国侵害了该协会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专用权,需要赔偿对方8000元。

“二审开庭时间是12月22日,这次请了专业的律师准备了一个月的诉状,这次我要和他好好理论一番。 ”刘俊国告诉记者,即墨那边也有两家商户碰到了同样的情况,一审也是败诉了,最后赔偿了对方3000元到5000元不等。

记者通过崂山区某家潼关肉夹馍店的陆先生了解到,尽管各商户情况不一,但是包括他们家,青岛市区大概有十来家潼关肉夹馍店也收到了法院的“先行调解通知书”或上诉通知书。

探访:商户纷纷表示“难以接受”

“口口相传的地方小吃全国都在做,什么时候被注册商标了?我们不知情,也不是恶意的啊。”对于自己怎么突然就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苟先生至今都一头雾水。

据苟先生表示,自一审败诉后,他们家在原有“潼关肉夹馍”的店招上加了一个“碟”字,店里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张贴的宣传画等也纷纷进行了调整,光这些已经花费了五六千元了。苟先生介绍,他们一家是从大西北过来的,从父辈开始就卖肉夹馍,他从老父亲那里学到的手艺如今就因为 “潼关”二字一夜之间就“侵权”了,想到此,他心里真不是个滋味儿。

苟先生说,自从周边几家店“出事”后,他们就四处寻求帮助,后来进了一个名叫“全国老潼关团结群”,里面汇聚了全国各地的商户近三百家。被告商家涉及内蒙古、天津、湖北、河南、浙江、广东、上海、湖南等多个省份,其中,山东商家中有的来自威海、烟台等地。 “有一两家店的影响不大,有的是好几家加盟连锁店,因涉及到此事,商场都想和他们解约了。有的店一年的流水达100多万,得给他们带来多大的损失啊。 ”苟先生说。

“要注册、要维权早些年干嘛去了?一时间如此豪横地向全国带有‘潼关’字样的肉夹馍店发起维权,这就像一场事先谋划好的‘割韭菜’计划! ”刘俊国说,50多岁的他是第一次走上“被告席”,面对协会方代理律师在一审法庭上,一一举证他们家的店名、食品外包装、消费小票、店内宣传画等都涉及了老潼关的字样,涉嫌侵权,他被打得措手不及。他说,一开始接到起诉通知书还以为是有人在诈骗,经过打电话证实后又瞬间蒙了,再到一审败诉明白过来后,他分析着一家店被判赔偿1万元的话,全国那么多家门店这得多少钱。在他看来,这无异于借着维权的幌子敛财。

“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美食小吃自然数不胜数,如果‘潼关肉夹馍’这个事成了,兰州拉面、沙县小吃、长沙臭豆腐、天津煎饼果子都纷纷效仿,对美食界来说就是一场大混乱。 ”在刘俊国店里就餐的吴先生不无担心地说。

位于崂山区劲松七路、秦岭路上两家潼关肉夹馍店的店主则表示,他们是加盟了该品牌授权的公司,但这次依然收到了法院的“先行调解通知书”,经过询问加盟公司,得知和自己的店没有关系。 “我手里还有加盟合同,而且除了门头,店铺中基本没有带潼关字样的物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也都很快进行了更改,面对这些,我心里倒是不大担心。 ”劲松七路一家肉夹馍店的陆先生表示。

进展

官方:无权收取加盟费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潼关肉夹馍协会致歉

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发布道歉声明,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致歉,称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对大家致歉。

除此之外,潼关肉夹馍协会还做出承诺,表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并且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进行积极妥善处理。

面对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致歉,有的经营者表示终于松了一口气,有的则表示这是否算侵权仍没有一个定论,他们不知道后期是否可以继续挂“潼关肉夹馍”的店招。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孙晶 吴冰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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