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拿着租房合同圆梦“青岛人”

半岛都市报 2021-03-19 15:02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孙桂东

3月15日,本市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城区实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即:在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三个城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3月17日上午,家住城阳区长城路某小区的王先生来到流亭派出所,用了约5分钟在户籍窗口即办好了《准予迁入证明》。据了解,王先生的户口在辽宁省大连市,在青岛居住已经6年多时间,因不符合本市原户籍政策,一直无法在青落户。新的户籍制度实施后,王先生符合稳定居住落户政策,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即可提交落户申请。因王先生户口由省外迁入,他还须先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流亭派出所办理户口簿。

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介绍,市公安局于近日在全市188个承担户籍业务的派出所推出了户政业务网上预约功能,群众可通过“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户政业务。预约成功后,可在指定时间到达派出所优先办理业务。具体预约途径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警务”,首次登录的用户需要先注册并实名认证。在“户政”模块—“户政预约业务”根据需求选择业务类型、预约部门和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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