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青岛早报 2020-12-26 06:20 大字

早报12月25日讯 25日下午,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社会公告,根据全省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要求和预报预警组 《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建议书》,决定自25日13时起将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26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信息,25日10时,市区AQI指数80,二级,良,首要污染物PM10。经与气象部门会商,25日市区西南风,扩散条件较有利,空气质量维持在良好水平。 26日市区北转南风,风力较大,受西南方向污染传输影响,空气质量降至轻度污染,夜间湿度升高、风力减弱,扩散条件转差,个别时段可能出现中度污染;26日市区全天为轻度污染,即墨、胶州、平度、莱西为轻度至中度污染。 27日市区弱北风,伴有弱降水,高湿、小风的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北方上游的污染缓慢传输影响,预计空气质量将以中度污染为主,个别时段可能达到重度污染;27日市区全天为中度污染,即墨、胶州、平度、莱西为重度污染。建议敏感人群在污染时段减少户外活动和锻炼,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市、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每日增加城市次干道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1次;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总体增加6次。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 (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公众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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