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乱倒建筑垃圾 奖励200元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建设项目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还有建筑垃圾的急剧增长,而乱倒偷倒的现象屡禁不止。 6月18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市民发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等四类违法行为,可通过热线电话或“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举报问题经查实后,可获得50元或200元奖励。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受非法利益驱使、消纳场所不足等原因导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青岛市将出重拳打击、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8000余人队伍检查摸排
当天发布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表示,6月4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了青岛市“地铁渣土随意倾倒问题”后,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青岛市建立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为成员的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后,立即对《问政山东》曝光的非法石子加工厂、非法消纳场所进行了取缔整治,同时加大全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截至6月17日,青岛市住建、城管、交警、交通等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063人次,检查摸排工地2452个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372次,设检查点606个,检查车辆2472辆。
“通过联合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们将结合整治当中发现的一些新的难点问题,加强源头监管。 ”陈勇介绍,为将建筑垃圾相关工作由短期的整治变成长效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还研究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源头监管、过程管理、机制建设和服务提升四个方面予以规定,同时建立调度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推进整改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推进势头不减、步伐不乱。
举报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私拉乱倒、私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于日前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暂行办法》。
所谓的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而并非涵盖所有的垃圾。
根据《暂行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权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范围包括随意倾倒、私自倒卖建筑垃圾,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四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具体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于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青岛市有38处建筑垃圾消纳点
其实,换一个角度看,建筑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何消纳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并将其变废为宝,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因为觉得距离消纳场所太远,去一趟费时间,个别货车司机图近便就随意找个地方倾倒。
在发布会上,市城管局局长周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倾倒垃圾的处理场所不多或者是不方便,这种情况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目前各区市正在加大消纳场所的审批备案,尽量让这些有用的建筑垃圾进入正规的消纳场所。
据介绍,目前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资源化利用,再一个是消纳回填。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生产经营,应具备《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备案条件,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确定。为便于市民分辨企业或消纳场是合法的还是私设,对于已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和回填场地,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管局已指导各区市进行了梳理并形成第一批名单,涉及38家正规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点,已经通过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动态更新,市民可以及时进行查阅。此外,相关部门同时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以及消纳、回填场地,都要在企业大门口或场地出入口等显要位置,设置醒目的标志标识或张贴回填登记证件信息,主动亮明身份,方便市民有效辨识、监督。
提示
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这样举报
举报对象: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包括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一是电话举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辖区内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19,胶州、平度、莱西三市辖区内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45。二是微信举报,可登录“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奖励标准:举报奖励分为200元和50元两个标准。举报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查实奖励200元;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查实奖励50元。举报问题经过查实后可获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
幕后
乱倒建筑垃圾背后有经济账
随着青岛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在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通过有效手段对建筑垃圾进行充分调剂,进行资源再利用,大部分建筑垃圾得到了妥善处置。但由于各种原因,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还是时有发生。
究其原委,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受非法利益驱使。 “可以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送到消纳场所,能获得一定收益,而那些不可利用的废渣送去不光赚不到钱,还要给对方处理费,这种赔本的买卖很多人是不愿意干的。 ”货车司机刘师傅从事10多年的运输工作,他直言有些单位产生了建筑垃圾后,会联系货车司机运送,根据车型、装载量等给司机200元到600元不等的“包干价”,雇佣者会要求司机自行处理建筑垃圾,但不能让人发现,毕竟谁也不想承担这个责任。 “大多数人会选择和城管部门‘躲猫猫’,白天休息,晚上把垃圾拖到无人处倾倒。 ”刘师傅坦言,郊区、沟渠、偏远低洼地,都可能成为建筑垃圾的“归宿”。
黄先生是青岛市一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负责人,管理着一支不到10辆车的大货车队伍,通过招标等形式给一些建筑工地进行渣土运输。黄先生表示,像石渣黄土等这种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可以获得一立方十几元到二十几元的奖励费用,如果运输距离太远的话,运费、油费、损耗、人工等费用细算下来,拉一车也没多少赚头;而有些不可利用的废弃物,送到消纳场所不但得不到钱,还需要给对方处理费,一车需要给200元到400元。不过整个工程下来,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占了大头,均摊了这些费用。 “拉一车建筑垃圾挣不了几个钱,一旦冒险随意倾倒被查处了,既要被扣分还要被罚款,得不偿失,因此我们对司机定期培训,要求一定要合法运输处理。 ”黄先生说,这几年经过整治,青岛的渣土运输比较正规了,随意倾倒、超载运输的现象也很少了。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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