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耍横阻碍执法女子被判刑六个月

半岛都市报 2020-04-11 02:50 大字

半岛记者王洪智通讯员宫成群张豪杰报道

本报4月10日讯4月10日上午,即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女)妨害公务一案,以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王某之弟系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经研判认为其可能藏匿于王某家。2019年12月25日,公安民警一行四人到王某家依法传唤王某之弟。王某情绪激动采取各种手段阻碍执法,先是用手机拍照录像,称民警进门没有经过物业同意,要将视频发到网上,后又从厨房拿出菜刀朝民警比划,扬言“你们谁也别想出去”,最后还将传唤证撕毁。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王某的犯罪事实清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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