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名册点名,逼商户非法聚集 崂山严惩黑恶犯罪,4人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被移送审查起诉
半岛记者孙桂东李晓哲通讯员刘海青报道
本报9月11日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崂山警方迅速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日前,经缜密侦查,对4名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郑某华(在逃)等人为达到其无理诉求,2016年以来多次组织人员到信访局恶意上访。
2017年4月27日,为制造影响给政府施压解决其非法诉求,郑某华等人在黑龙江路某型材市场组织郑某明、王某夫等商户五十余人堵在型材市场门口,采取举国旗、唱国歌、拉横幅等手段,非法聚集并在网络上传播视频。2018年5月,郑某华组织侯某等骨干人员,先后多次采取花名册点名、停电等方式,逼迫市场内商户到市信访局、市政府附近非法聚集上访,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政府办公秩序。事件发生后崂山警方高度重视,经深入调查,于5月23日将骨干人员侯某等3人成功抓获,王某霞投案自首。到案后,4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犯罪嫌疑人郑某华正在抓捕中。
即墨
法院上街宣传鼓励群众检举
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邹媛媛报道
本报9月11日讯7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即墨法院在利群即墨商厦门口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即墨法院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对象、领域、案件、行业及扫黑除恶方面的法律知识与政策法规,让群众认识到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刻意义,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平度
法网恢恢,“漏网之鱼”终获惩罚
半岛记者潘立超通讯员尚静报道
本报9月11日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度法院按照上级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为依法高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平度法院组建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和审判、宣传、纪检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法院工作全过程,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人督。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
平度法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展示斗争成果。在审理包某涉黑案件中,宣判时与媒体合作,同时配合法院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页,公开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在案件分至各主办法官后,首先进行筛选,一旦确定为涉黑涉恶案件,即将相关情况报专职联络员处备案,每案开庭及公开宣判前都要向领导小组汇报。对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今年7月份,平度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986年出生的包某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据了解,被告人包某系平度法院2012年审结的刘某毅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组织卖淫、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的同案犯。平度法院于2012年依法对刘某毅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判决:刘某毅等19名被告人被判处17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包某当年漏网潜逃。2017年9月被抓捕归案。
截至9月5日,平度法院共判决涉黑案件1件1人,判处有期徒刑6年2个月;涉恶案件2件7人,其中,非法拘禁1件,强迫交易1件,罪犯判处刑期三年以下2人,五年至十年5人,十年以上1人,最高刑期11年。下一步,平度法院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的惩处力度。
立体宣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
半岛记者潘立超通讯员崔甜甜报道
本报9月11日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度市公安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充分借助“社会面、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三个宣传平台,高密度、多层次、铺天盖地宣传,警民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印制10万份扫黑除恶宣传彩页,公开24小时举报受理电话、线索举报邮箱,设立20万元扫黑除恶有奖举报专项资金,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利用墙体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标语口号,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播放、推送扫黑除恶精神和要求,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南村派出所专门印制扫黑除恶横幅,组织民警在镇驻地人流较多的路段悬挂。同时,利用村庄公益广告墙喷印扫黑除恶标语,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震慑。
香店派出所民警深入村庄、社区、经营业户家中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向群众宣讲黑恶势力相关常识,倡导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其间,共发放、张贴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
仁兆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村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彩页,通过讲解黑恶势力的特点及危害,提高思想认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涉黑违法犯罪行动中,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祝沟派出所组织民警在辖区主要街道、村庄宣传栏等显眼位置悬挂扫黑除恶横幅,利用集市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使群众深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自发自觉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其间,共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
城阳
严打建筑行业痞霸三起案件公开宣判
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史潇濛报道
本报9月11日讯2018年9月3日,城阳法院对被告人孙某某犯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被告人李某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牟某、蓝某、吴某、孟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孙某某系恶势力团伙组织者,以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十个月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城阳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坚持证据裁判,恪守程序正义,以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审理该类案件。上述三起案件系城阳法院自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的第一批恶势力案件。该三起案件涉及同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系辖区建筑行业的痞霸,多次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工地施工、殴打他人、扣押财物,社会影响恶劣。城阳法院依法对上述被告人施以刑罚,打响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对下一步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也标志着城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胶州
摸排线索“周报告”纳入各村年终考核
半岛记者肖玲玲报道
本报9月11日讯9月1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胶州市胶北街道线上线下深入广泛宣传,在辖区内68个行政村和22个小区设置了90个举报箱。胶北街道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中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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