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管住“大多数” 惩腐“零容忍” □本报记者 李志宝 通讯员 王蕾 司志锋
“像这样充满‘火药味\’的质询问题,在述廉述责现场频频被提出,的确达到了让党员领导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在接受采访时,淄川区纪委常委张震说。
2016年以来,淄川区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红脸出汗”成常态
淄川区纪委突出抓好“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落实,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深化述廉述责工作,组织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14名新任镇办、部门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了专题述廉述责,其他94名镇办、部门党政正职进行了书面述廉述责。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谈话、诫勉谈话以及谈话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2016年,共开展廉政谈话1586人次,开展谈话函询、诫勉谈话、教育谈话137人次。创新建立《“一案两会”警示教育制度》,区卫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6个单位因发生班子成员违纪问题,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起到了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效果。
驰而不息纠“四风”
淄川区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去年以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专门下发通知,提要求、敲警钟。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巡察、信访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规避监督、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对查实的问题,在全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针对“四风”问题变通变异、花样翻新等特点,加强分析研判,改进工作措施,持续加压用力。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4人。
严查严处打“蝇贪”
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淄川区创新建立了“3+2”惩防机制。通过抓好村官直审、镇办巡察和镇办纪委“协作区”纪律审查三项工作,着力减少农村基层腐败“存量”。去年共对48个村居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不规范资金9000余万元。以龙泉镇为试点探索开展镇办巡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督促整改。完善“协作区”纪律审查模式,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抓好村级小微权力监管、“银农直联”两项工作,着力遏制农村基层腐败“增量”。
组织梳理汇总村级权力事项50项,编制《村居权力规范化运行指导手册》,给村居干部戴上“紧箍咒”。利用“银农直联”平台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对全区465个村居账户进行全面清理规范,2016年通过“银农直联”平台支付款项2152笔,涉及金额1.16亿元。同时,开展农村信访问题“大巡查”,将巡查“利剑”直指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组成6个巡查组集中5个月时间直查督办信访件224件,查处“村官”腐败案件29起,处分29人。
惩治腐败“零容忍”
淄川区纪委创新执纪方式,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去年制定出台反腐败协调小组以及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线索移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创新建立“纪审联动”、“纪税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出《纪律审查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2016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52件次,立查各类违纪案件17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6人。
“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还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淄川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兆兴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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