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醉驾两次 不知悔改又被拘役
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吴小墨)三年前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今再次因醉驾被入刑。昨天记者从周村交警大队获悉,月7日,滨州的刘某某因危险驾驶罪再次被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天,并处罚金元。
月日时许,周村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周村区王村镇苏李村路口执勤,在对一辆红色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某脸色通红,说话满口酒气,还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经查询,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呼吸式酒精检测数值为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驾驶人到医院进行了血液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mg/ml,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进一步询问中,民警了解到,刘某某是滨州人,年月日曾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于年5月份因危险驾驶罪被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刘某某交代,平时在劳务市场打零工,进入冬季后工作量骤减,平时爱喝酒,被查当天上午在家喝了六两高度白酒,下午骑车出去被民警依法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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