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取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声明,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取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声明
本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在青岛市水利局办理《外地水利工程企业入青备案证》(证书编号:青水备字(2009)010号(施工)号)。现拟申请支取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根据有关规定,现做如下声明:
凡在我公司承建的青岛市水利工程项目中从事劳务作业未进行工资结算支付的人员,请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5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与我公司联系解决(联系人:张利,电话:0532-88900106,手机:18764166077,驻青办公地址:青岛市即墨市嵩山一路二号)。声明期满未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可在10日内向青岛市水利局投诉 (受理电话:0532-85916197);逾期未进行投诉处理的,由相关权利人自行与本公司协商解决。
公司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后小区四区1号
联系电话:0531-86987286
联系人:张利手机:18764166077特此声明。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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