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致近亲属死亡,男子被“不起诉” 市检察院扩大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报讯(通讯员隽玲玲记者高晓飞)“徐某,鉴于你与受害人系近亲属,且具有自愿认罪、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你作出不起诉处理。”近日,即墨市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实行不起诉处理,并进行了公开宣告。据悉,今后,市检察院将逐步扩大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制度的适用范围,保证案件处理结果公开公正,市民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进行监督。
记者获悉,近年来,为保障市民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市检察院不断依法尝试不起诉处理和公开宣告制度。“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情形。”据市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介绍,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是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推行的一种制度。据介绍,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已经作出的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依法向被不起诉人宣告时,通知侦查机关、被不起诉人的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诉讼代理人等到场,并允许公民旁听,是保证案件处理公开公正的一种方式。
今年2月份,在移风店镇青年路上,徐某驾车与一辆相向行驶的轿车相撞,致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徐某某当场死亡。即墨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审查发现徐某与受害人徐某某为近亲属,发生交通肇事后,徐某当场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同时,徐某表示愿意赔偿。
经审查,办案人考虑到引起交通肇事的徐某为典型的过失犯罪,法定量刑轻,且对受害人家庭而言,经济赔偿只是一种补偿和慰藉。“鉴于双方是近亲属关系,我们找到受害人家属多次沟通,转达了肇事者徐某的歉意和经济赔偿的意愿,并详细解释该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检察官介绍,最终,受害人徐某某的家属同意了赔偿请求,接受了徐某及家人的赔礼道歉,并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今后,市检察院将逐步扩大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制度的适用范围。公诉科负责人介绍道,广大市民可以在市检察院的检察微信和微博中看到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的公告,同时可以通微信、微博观看和了解到相关案件的处理情况并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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