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市公安局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摘要]今起办落户
【核心提示】
备受市民关注的2015青岛落户新政“落地”。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颁布后,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对与公安机关户政服务和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研究确定操作程序和方法,并对全市户籍部门、户籍民警进行全面培训。从今天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前往当地户籍部门办理了。
“《意见》中的市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指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城区户籍人口在市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新区存量户籍人口在市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本意见施行后迁入新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迁入城区,其中以城区专业人员、创业人员、外来企业等落户条件标准落户新区且符合迁移规定的,迁入城区不受5年限制。”
详解
市区户口自由迁移政策
1.市区居民凭合法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设计用途为住宅的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明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承租公房证明(规定不能迁入户口的住房除外)、部队分房证明。
2.对于符合迁青落户条件的,已取得合法住所的,须在合法住所地登记户口;没有合法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家庭户、工作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在青实际居住地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包括:合法住所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购房合同、居民户主同意居住证明或单位居住证明等。
3.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对实际居住生活在村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村居落户的,由各区、市公安机关核准。
延伸
积分落户程序另行通知
(一)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落户的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由各市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制定。特别是要制定有效措施,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各市户籍改革贯彻意见,报市公安局备案。
(二)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在外地有工作的,须通过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到公安分局开具 《准予迁入证明》;无职业的,须提供 《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地区居民由村委出具农村居民身份证明。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推进户籍管理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各部门受理审核、审批的迁青落户人员信息,应以电子信息的形式传送至市公安局迁青人员数据库。
(四)《意见》中规定的年龄,自受理材料之日算起,均指周岁(含本数)。
(五)《意见》中规定的存量人口,指本通知施行前已在公安机关登记户口 (不含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的人员。
(六)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办理落户的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市区落户的办理程序
(一)专业人员落户
《意见》第三条第一项,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1.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学者及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2.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3.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4.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意见》第四条第一项,在新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1.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学历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
2.符合城区落户条件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
3.符合城区落户条件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
符合《意见》第三条第一项和第四条第一项 “人才”落户条件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1.派遣期内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按照 《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9号)办理。
2.留学回国人员,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市人社局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落户登记表、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3.国内在职专业人员,由接收单位向市或区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持《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落户条件的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其中,接收单位属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业的,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他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申请,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二)投资落户
《意见》中第三条第二项,在城区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依法经营企业1年以上,当年纳税10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20万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请落户。
第三项,在城区注册的外来企业,当年纳税200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300万元,可为5名以内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业务骨干在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办理落户。
符合 《意见》中第三条第二、三项 “投资纳税”落户条件的,在城区注册企业的个人或外来企业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由市商务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意见》中第四条第二项,在新区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当年纳税5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10万元,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请落户。
第三项,在新区注册的外来企业,当年纳税100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200万元,可为10名以内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业务骨干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办理落户。
(三)购房落户
《意见》中第三条第四项,符合下列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1.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人员,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意见》中第四条第四项,符合下列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购房地申请落户。
1.在市区有稳定经济收入人员,在新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购房”落户条件的,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指被市区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申请落户的房屋指: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共有产权的,产权人仅限夫妻及未婚子女。购房落户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审批。
本组撰稿 记者 刘海龙
新闻推荐
112岁 岛城“老宝贝”昨庆生,112岁 岛城“老宝贝”昨庆生
昨天是即墨市通济街道办北山东村刘宫氏老人112岁生日。82岁的女儿和60多岁的儿子手捧鲜花和蛋糕为老人祝寿。看着五世同堂齐来为自己庆生,刘宫氏老人眉开眼笑,兴奋地跟着唱起了生日歌。老人的小儿...
即墨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即墨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