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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邀你参评,“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邀你参评

青岛早报 2014-11-11 07:27 大字

早报讯 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创意之都”,岛城将开展2014年度青岛市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评选工作,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市版权保护协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推荐参评作品进行公正公平评审,对优秀者授予“青岛市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称号,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和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

据介绍,青岛市辖区内所有企业均可参评,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符合著作权作品登记条件,范围包括已经公开发表或向社会公布的企业形象设计(含商标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产品形象设计等作品。参加评选时需提交青岛市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申请表,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参评作品要求是A2幅面、200dpi精度且每件作品仅限一张版面并以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版面内容需要提供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此外,参评作品还要提供作品简介、创意、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或合作完成。最终还要填写《权利保证书》及提供证明参评作品的其他材料。

各申报单位可在 “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官网”(http://bqbh.org.cn)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青岛市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格式文本,并按有关要求向所在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或版权保护协会提报材料,然后由各区市初选3-5件优秀作品报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参加全市评审。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报。各区(市)及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务于12月6日前将参评材料提报至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各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参评作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并自行负责参评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青岛市及各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版权保护协会有权使用申报单位的信息和作品进行有关宣传活动。本次评选活动有关条款由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青岛市文化执法局85913243,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67773267,市南区局88729138,市北区局83760180,李沧区局87897366,崂山区局66728598,黄岛区局85176868,城阳区局87868672,即墨市局86530295,胶州市局82289279,平度市局88389696,莱西市局86405367。 (记者 王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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