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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海泊河 西、南至南部滨海岸线 61处名人故居13片文化街区入围,北至海泊河 西、南至南部滨海岸线 61处名人故居13片文化街区入围

青岛早报 2014-11-29 07:08 大字

[摘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

◆严控历史城区建筑高度

根据规划,历史城区分严格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类区域,全面控制历史城区内建设高度。

严格控制区:即紫线范围,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紫线范围。紫线核心保护区内维持原有建设高度;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不得建设高层建筑。

重点控制区:重点控制山体周边、眺望视域控制区和特殊肌理区域高度。严格控制区内建设项目,除满足高度控制要求外,还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建筑高度的要素,谨慎确定建设高度。

一般控制区:历史城区其他区域内,建筑高度应满足各个观景点与景观点之间视线通廊、眺望视域、天际轮廓线控制要求、山体轮廓线保护要求,以及山、海、城整体景观控制要求,同时考虑历史城区交通、市政设施承载力,在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建筑高度。

◆复兴中山路片区城市级商业中心

本次规划还列出了功能调整,其中分为三个内容,分别是:

南部滨海区域,整体延续其居住、旅游服务的功能,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形成团岛、海军博物馆、汇泉三个旅游服务中心。

胶州湾东海岸区域,在南中北岛单元和小港预留滨海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调整青岛港老港区的城市港口职能,将其转化为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特色的城市蓝色经济

产业区和旅游服务中心;逐步搬迁利津路、孟庄路周边的工业企业,可利用原有厂房,发展创意产业、专业市场等功能。

复兴中山路片区的城市级商业中心、文化旅游中心职能,逐步疏解大型商业、商务功能,引导商业业态向小型化、精品化、特色化方向转变。保持台东的城市商业中心地位。

历史城区保护规划图

◆建(构)筑物采取分类保护

对于这些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提出了总体保护要求: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城市肌理和历史风貌,完整保护街区内的历史建筑、自然地形、历史风貌道路、历史环境要素等,确保历史场所、历史事件发生地以及社会生活文化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采取分类保护,按照综合价值评估和保护等级,分别采取修缮、维修、改善、整修、保留、整治、拆除等方式进行保护与更新。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于新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对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且建筑质量较好的其他建筑,可加以保留。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不佳的建筑,应采取整治或改造等措施,使其风貌协调;其中严重影响格局和风貌且质量很差的建筑应拆除。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是,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建筑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对已建成的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循序渐进的整治或改造,逐步恢复街区的空间格局和历史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街区保护详细规划相关控制要求。

◆徐福传说整档案记录成册

规划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保护已公布的9大类4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岛市将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持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公布、建档案等工作,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规划。

规划中还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比如,崂山民间故事、田横民间故事、徐福传说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故事传说类民间文学,整档案记录成册,作为文学作品出版。推动崂山道教音乐、胶州秧歌、柳腔、茂腔、胶东大鼓等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的传承。结合文物古迹建筑,建立民俗博物馆,展示宗家庄木版年画、泊里红席编织技艺等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作品。

通过保护文化空间传承沿袭的物质场所,保护天后宫庙会、萝卜会、海云庵糖球会、李村大集、周戈庄上网节等民俗仪式、节日、商贸习俗的传承。

◆保护61处名人故居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市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15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 (保护点53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 (保护点77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5处(保护点85个),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57处(保护点357个)。文物保护单位应编制保护图则,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优秀建筑是经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历史建筑,多数分布于历史文化街区内,是街区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206处。

历史建筑是指具有较高历史风貌价值,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优秀建筑的建(构)筑物,是青岛历史城区空间格局与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现有1568处历史建筑,主要集中分布于历史城区内。历史建筑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分类保护措施,具体分为独立庭院建筑、里院建筑、公共建筑、集合住宅和传统建筑进行分类保护控制。

名人故居保护,青岛的名人故居是指在青岛出生的或者在青岛生活、工作期间取得重大成就的已故的文化界、教育界、科技界、体育界和卫生界人士曾居住过的场所。保护61处名人故居,其中50处已公布为名人故居,已公布的名人故居中20处已挂牌,本次规划新增补11处。

新 闻 链 接

军事建(构)筑物保护

青岛的军事建(构)筑物遗存是青岛近代要塞城市海陆军事防御体系的重要见证,尤其德占时期修筑的炮台、兵营等防御体系,体现了青岛在近代中国和世界军事发展史上的重要战略地位,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保护现存的27处军事建(构)筑物,包括3处兵营旧址,12处炮台遗址,2处军事堡垒遗址,4处军事建筑,5处其他构筑物。

地下文物埋藏区

保护黄岛区琅琊片区(琅琊镇、琅琊台省级旅游度假区、泊里镇),胶州市里岔、普集片区(里岔镇、原张应镇、普集镇),即墨市王村片区 (王村

镇),平度市古岘片区(古岘镇)

和莱西市沽河片区 (沽河街道

办事处)5片地下文物埋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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