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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赏月看不到月亮我赔你钱!

城市信报 2013-08-29 12:46 大字

保险推出“赏月险”惹争议

近日,安联保险公司在网上售卖“中秋赏月险”:如果中秋当晚看不到月亮,就能拿到赔偿。这款被称为“史上最具创意保险产品”一经推出,引起热议。有市民调侃道“建议推出国足观球心情险”,这到底是一款什么样的险种?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实质重在塑造品牌形象和收集客户信息,话题营销的意味大于本质创新。

1赏月也出保险,看不到就赔

8月26日,安联保险公司在淘宝网开始售卖“中秋赏月险”,称如果中秋当晚看不到月亮,就能拿到赔付。赏月险的理赔,将依据中秋节当天20:00~24:00中国天气网的天气播报进行评判。这款保险一经推出,在网上就炸了锅:“这是卖保险,还是坐庄开赌啊?”

记者了解到,“赏月险”分成两档,第一档投保价格20元,只在上海、广州、深圳三座城市推出。如果花20元买了保险,因为阴天或下雨看不到月亮,就可以获赔50元。而第二档投保价格为99元,在包括青岛在内的多个城市推出,如果在青岛没看到月亮,可以获得188元的赔偿。

记者还了解到,这个“赏月险”内容还包括:无论能否看到月亮,两个档次保险都包含有1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第二档还能获得一盒某品牌的月饼。据此家保险公司介绍,赏月险完整的名称是“赏月不便险”,除人身保障外,赔付的是因不能赏月造成的心情损失。业内人士表示,“赏月险”的推出,说明保险业已不满足于网上销售,还将通过互联网创新险种,记者了解到,这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外表示,以后还将推出“单身险”、“爱情保鲜险”等趣味险种。

2 怎样界定?以网上天气为准

“赏月险”刚一露面,就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而到底怎么赔付,如何界定是否看到月亮也是网友最关心的问题。

在对此保险产品的说明上,保险公司对问题“你们保险公司怎么知道我看没看到月亮?要什么证明?”的解答如下——“亲,我们仅以中国天气网2013年9月19日北京时间18:00发布的20:00至次日凌晨02:00的天气信息为准进行评判。不以个人现场观测结果为准,因为我们不能现场陪你看月亮哦。”

如果在这一时段内,天气播报该城市为阴天或雨天,则界定为未能看到月亮,可获得理赔,而如果这一时段为其他天气情况,则界定为看到月亮。中国天气网大致每隔6小时会更新一次城市天气播报。而理赔将直接通过网上支付转账到购买保险人的账户。记者随后登录中国天气网,查询了天气预报,发现只能查询未来7天的天气预报,中秋节那天的天气无法查询,所以能不能看到月亮,只能靠“赌一把”。

有市民表示,如果买了保险后,没有看到中秋的月亮,天气预报显示的是“多云”,那是否按照“赏月险”宣传的那样,看不到月亮就赔呢?答案是否定的。此保险产品明确说明,“多云”、“雾”、“霾”天气都属于不赔,不管你是不是看到月亮,都算你能看见,不赔偿。

另外也有市民提出,青岛的市南区和即墨市、平度市相隔甚远,可能在即墨能看见月亮,在市南区还看不见呢,那以什么天气标准来衡量呢?此保险产品说明如下,不管你所在的城市有几个区,“只以中国天气网发布的赏月城市天气信息为准,不根据城市的区域划分。”也就说,即使你买了保险,同时也没看见月亮,但是并不一定能得到赔偿,保险公司只以天气网发布的天气信息为准决定你是否能获得赔偿。

那么广告宣传里的说的“看不见月亮就赔偿”,实质是“有条件的赔付”,这里是否涉及欺诈的问题呢?青岛颐恒律师事务所的丛伟律师表示,如果在签合同的时候,对消费者做了明确说明,讲清楚这些“条件”,如果消费者同意购买的话,则不算欺诈,属于合法合同。但是如果合同本身是格式合同,保险公司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在和消费者签合同时向消费者做了明确说明,那么消费者可以提出合同无效,要求赔偿。

话题营销大于本质创新

业内人士揭秘,赏月险为噱头,实际为人身意外附加险。记者查阅了该公司的“中秋赏月险”的保险条款,从具体条款上看,产品本质是一款意外险,主保险责任为“在2013年9月19日中秋节当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被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10万元每位被保险人)”。保险产品广告词中提到的“月亮不陪我赔你”的理赔,则是指该产品的附加保险责任,即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付条件成立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赏月不便津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开卖“赏月险”重在塑造品牌形象和收集客户信息,而“赏月不便”的理赔,话题营销的意味远远大于本质创新。

8月28日,记者联系安联保险公司,其负责人办公电话无人接听。记者联系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咨询。28日下午,记者拨打了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电话,工作人员让记者拨打85703913咨询,随后记者多次反复拨打此电话,均无人接听。

青岛颐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丛伟表示,这个保险主险是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既然推出这个保险产品,应该通过了保监会的相关审核;至于引起大家热烈议论的“赏月险”是主险的附加险,这个附加险从人身意外险设定的目的和宗旨来说,有点牵强,因为看不到月亮不能算到人身意外的范畴上。但是,丛伟律师同时表示,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说明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推出此险,或许本质上是一种营销行为,是一种噱头。

记者注意到,此保险公司“赏月险”的说明上,最下端推出一款冰皮月饼。保险内容说明:(在投保的第二档中,包括青岛在内的41个城市),只要购买了该款保险即可获得价值200元的冰皮月饼。也就是说,若是能看到月亮的话,就相当于花99元购买了一盒冰皮月饼。

淘宝网推出中秋赏月险后,记者在成交记录上发现,截止到8月28日下午5时,青岛中秋赏月险已经售出了7笔。而其他城市也纷纷售出,其中最多的是上海,记录显示上海中秋赏月险已经售出了307笔。

不少市民表示,对此款保险内容的兴趣已经大大超过了保险产品本身,毕竟保险在人们的印象中只能保障财产或者是人身安全,而保障是否看到月亮确实很稀奇。 记者 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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