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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超1864元公租房须腾房

城市信报 2011-11-24 19:20 大字

日期:2011-11-24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1864元,公租房必须腾房,收入弄虚作假的话,3年内不予受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并由出租人收回住房,按市场租金追缴房租……11月23日,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市廉租房实行梯度退出制度,而公租房则是更为严厉的直接退出制度。目前河马石公租房已经出现了业主退出现象 ,有些选择购买经适房。

找到工作,房子要被收回?

11月23日上午,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反映说,儿子申请的公共租赁房已经入住快一年了,“年底打算结婚,得买新家具。公共租赁房签约时间是三年,但这段时间媒体都在报道廉租房收入超标必须退出的事情,不知道公租房的政策是怎样的。”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儿子申请公租房递交表格,是没有收入的,当时没有找到工作。当时经过审核,资格通过了,顺利选到了房子。“房租倒是很便宜,1平方米11元,套一的房子,住着还不错。但现在找到工作了,收入也可以。收入超标的话,公租房政策怎么处理?是得多交钱,还是直接退房?”

“我们不想直接退房,住了这么长时间,还计划结婚。马上就要买家具了,如果政策不允许,得另做考虑了。找到工作是好事,但房子被收回去就不好了,当时合同是三年,会不会随时终止?”

月收入超1864元,必须腾房

11月23日上午,记者首先以业主身份咨询了河马石公租房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收入超标必须得去审查,如果真超标了,就得退房。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廉租房、公租房工作的陆处长向记者介绍说,公租房是新生的保障房,青岛开展的是比较早的。国家规定是三年一审核,青岛是一年一审核。“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1864元的话,就得审核,逐步退出。时间是三个月,三个月的过渡期按市场价收房租。这也是考虑到申请家庭找房子需要时间。”

对于是否有业主退出的问题,陆处长告诉记者,目前有几户,但大多是退出后去买经济适用房了。有购买能力,符合经适房标准的,是可以退出申请经适房的。

房子空半年强制收房

陆处长告诉记者,青岛的公租房每月都要巡查,年底要审查,三年合同期满后也要审查。根据规定,每月对承租家庭入住情况进行巡查,及时了解住房和入住使用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中发现承租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未按规定主动申报以及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和住房情况骗租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房产经营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书面通知区房产经营单位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并按市场租金标准追缴相应租金。

对巡查中发现承租人发生将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转借(租)、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变相进行房屋抵押以及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住房居住等违法违约行为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追缴房租。

年底前上报审核结果

记者了解到,下个月开始,公租房的审核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根据要求,区房产经营单位每年12月27日前将管理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和腾空情况汇总后上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经复审超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出具取消配租资格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区房产经营单位收回住房。区房产经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1个月内负责督促承租人结清房屋租金、水、电、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收回住房。

另外,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力争年底前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3740套包括黄岛区和城阳区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和市内四区廉租住房1740套,全部配租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完成相关手续。

在采访中,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申请家庭如果月收入超标,得主动到所在区的保障中心递交退出申请 ,审核后办理退出手续。如果隐瞒收入不上报,经查处后,由住房保障机构取消其配租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并由出租人收回住房,按市场租金追缴房租。

以后也可以购买公租房

此外记者了解到,青岛今年将试点公租房租售制度,也就说,以后可以购买公租房。收入超过公租房标准后,可以按照限价房的标准把公租房买下来,前提是月收入要低于2796元。

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正在研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可租可售制度。具体思路是,凡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应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其配建比例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20% ;其具体面积可以通过“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的出方式确定;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土地受让人投资建设并持有,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10年。

开发企业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10年后,可按届时的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出售。这一制度目前已在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进行试点,并拟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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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5个项目配建公租房

虽然现在青岛市入住的公租房屈指可数,但明年起将有大量房源入市。11月23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全市有15个项目配建公租房,包括部分廉租房,房源共有8500套。具体项目方面,市北区有5个项目,分别为:市北区物资公司项目;浮山新区F1-3-3改造项目;中孚中通项目;山东路 107号改造项目;夹岭沟集中建设项目。

四方区方面,共有3个项目,分别为中冶英郡;宜昌路片区集中建设项目;洛阳路片区集中建设项目。李沧区有一个项目,为海岸华府项目,建设516套公租房。

此外,城阳区在白沙河建设三个公租房小区,共有近4000套房源。崂山区在南龙口社区改造项目中建了620套公租房。开发区在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了475套。即墨市在城市名苑项目建设了260套。胶南的山水新城二期也有54套房源。

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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