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四五”新征程 建设宜居青岛 贡献“住建力量”
半岛全媒体记者郭振亮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谋划新蓝图,开启新征程,青岛住建领域抢抓历史机遇,努力在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试点探索等方面实现突破,推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实现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历史使命不断地贡献着“住建力量”。
【旧城区】
绣花“针”功夫焕发老城新活力
2012年以来,青岛市扎实稳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形成了全国棚户区改造中的“青岛模式”。
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房屋更新处处长袁德志介绍说:“2012年以来,青岛市棚改融资近1300亿元,为顺利推进棚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打造了一大批优秀的棚改回迁项目,品质好、配套全、环境优,受到了回迁居民的高度认可。”
“十四五”期间,青岛市计划实施棚改8万套(户),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整体谋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持续改善棚改居民住房条件。
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既需要拆旧立新的大手笔,又需要飞线绣花的“针”功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就是这样一项社会关注、百姓期盼、惠及民生的“精细活”。2016年以来,青岛市共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3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32万户,极大改善和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居民居住环境。
家住胶州市方井园小区的吴先生对此深有体会:“以前真的是一到下雨天,屋顶上面漏雨,小区下面污水横流,就没有个能下脚的地方。但是自从改造完成之后,幸福指数是噌噌涨,跟原来比真是大变样了。”
【新村居】
打出“美丽组合拳”助力村镇建设
为了助力村镇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重点小镇建设、美丽村居建设、村庄垃圾分类、农村改厕、危房改造等多方面打出了一套“美丽组合拳”。
小城镇,大未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巡视员林丽萍认为,青岛市小城市培育试点成效突出,发展潜力、提升空间仍然巨大,应紧紧抓住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争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新机遇,尽快发起新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攻势,更好激发小城市新活力,巩固提升率先发展新动能,更快担当起承载产业集聚、分担县城功能、支撑县域发展的新使命,实现由“镇”到“城”新跨越。
2020年、2021年,青岛市连续两年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市办实事,累计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00个,新增镇级生活垃圾处理终端23处;2019~2020年,全市共建有1353个农村公厕,实现了全市300户以上自然村的农村公厕覆盖率100%的目标任务,通过一系列惠民举措,青岛村庄更加美丽整洁、老百姓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在各项改造的基础上,青岛还将描绘乡村版“富春山居图”,推动美丽村居建设。下一步,青岛市将继续探索打造“村嵌山海间、乡融田园里”的“鲁派民居”青岛样板。
【住房保障】
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青岛市已连续第十五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市办实事。
自2008年开始,青岛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2020年,青岛市将保障性住房配建执行范围由七区扩大至全市,最低配建比例由5%调整至10%,使实物配建成为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筹集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抓手。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党总支书记赵建军介绍说:“青岛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宜居幸福创新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全市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9.5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人才住房建设为契机,丰富和完善各类人才保障措施,助力人才引进、“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将青岛市打造成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人才高地,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青岛从2012年开始实施人才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工建设人才住房项目385个,建筑面积1420万平方米,约16.8万套。
赵建军介绍说,青岛市在综合考虑城市发展和未来人才爆发式增长趋势的前提下,确定了2020年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不少于10万套的工作目标。2021年,青岛市再行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6万套,全市人才住房建设总量超过26万套,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按照新时期发展要求,青岛市正积极调整相关政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全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新体系,妥善解决好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住有宜居】
精致生活圈打通“宜居微循环”
《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示,青岛将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精致城市,提升宜居宜业的城市功能品质,美化城市界面,规范城市建筑与街道界面整饰,突出“一街一标准、一店一特色”。提升社区居住、就业和公共活动空间品质,增加高能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打造“15分钟生活圈”。《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中规定了新建居住区应落实15分钟生活圈要求,确保各类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
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年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少于800公顷,“十四五”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展望2035年,住房发展与青岛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与青岛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地位相匹配。实现住房领域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宜居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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