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检察建议促276万环保税入库

山东法制报 2021-09-08 14:47 大字

“你们的检察建议非常及时,不仅帮助税务机关解决了税源审核存在的漏洞,还督促税务机关依法履职,追回了应缴的税款。”

“税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通过向454个建设工程项目纳税义务人依法进行催缴,及时入库环境保护税款276万,检察院的诉前检察建议效果太好了!”

日前,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中开向前来该院参加座谈的党外人士通报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后,党外人士纷纷点赞检察工作。

为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督促税务机关及时征收环境保护税,防止国有财产流失,胶州市检察院以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缴为主要监督对象,在全市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确保环保税做到应收尽收。为达到监督效果,该院专门成立3 个调查小组,对全市 12 个镇(办)以及上合示范区、大沽河旅游度假区等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全领域调查取证,精准摸排胶州市辖区内所有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的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同时,该院还专门到胶州市行政审批局、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家行政单位协调对接,初步摸排出近600余项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施工扬尘行为,应缴纳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经过全面梳理,将上述所有具有缴税义务的企业名单进行标注、整理,做好证据保存工作,及时制定税收征管明细清单和工作台账。

胶州市检察院在初步了解线索后,结合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向胶州市税务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及时履行征税义务。

据了解,胶州市税务局在收到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后,迅速进行了税源摸底,在规定时限内清查核实确定了胶州市 583个建设工程项目为纳税义务人。截至目前,该市税务局已通过相关工作实现入库税款项目 454个、入库税款276万,对其余未开工项目和在建未入库项目也均已纳入税源监控。

针对2018年1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法律规定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相关部门之间工作配合机制不够完善,信息交流不够及时,致使环保税迟迟未能入库的现状,胶州市检察院在向税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履行征税义务的基础上,还向税务机关进一步提出了改进工作类的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税税收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依法纳税意识;同时要及时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行政审批等有关政府部门的密切协作,强化数据共享,共同做好涉税信息和税源监控工作。

“通过本次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提高了税务机关对征收、监控环保税的重视力度,规范了环境污染类税金征收程序,避免了国有财产的流失。同时,通过提高企业环保和依法纳税意识,对企业全面贯彻绿色经营发展之路,保护胶州环境也具有深远意义。”王中开说。

丰建平刘琳

新闻推荐

多部门联合夜查 严打机场非法营运车辆

本报9月5日讯根据旅游季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3日夜间,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与胶州市交...

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