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一楼不坐电梯 电梯费能免吗

半岛都市报 2019-08-08 00:42 大字

半岛记者王洪智实习生高小淑报道

本报8月7日讯近日,胶州市民张先生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自己和老伴居住在宋城美域小区一楼,出入家门无需乘电梯,自己家也没有地下车库,楼房一共有25层,小区物业要求其每年交400多元的电梯费,张先生感觉这并不合理。

对此,半岛记者咨询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楼有地下两层,张先生所住的一楼不是起始层,物业收取电梯费并无不妥。

对此,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相关条例,电梯费属于建筑物附属设施的维护费用,在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该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担。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依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大会成立前,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免收电梯起始层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电梯运行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免收电梯运行费的范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如住一楼,地下有负一、负二层,起始层为负二层。

新闻推荐

新闻中心全媒体聚焦上合示范区系列报道⑥汇聚力量 综合保障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记者李燕因为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圳才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

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