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示范区涉外巡回审判庭首次公开开庭审案

城市信报 2019-04-22 08:12 大字

4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合经贸合作示范区涉外审判巡回审判庭在示范区公开开庭审理了韩国某株式会社与赵某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韩国某株式会社与青岛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两起案件,经法庭主持调解,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各方均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这也是该巡回审判庭首次在示范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2019年2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成立,司法部在青岛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三个单位设立了首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胶州市法院管辖示范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巡回审判庭主要审理涉上合经贸示范区外商投资、对外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融资等领域的涉外案件,青岛中院民四庭选取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定期在示范区公开开庭审理。巡回审判庭设立以来,对涉上合经贸示范区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诉前证据保全及财产保全等申请从快办理。经常性开展涉外商事贸易风险防范讲座、培训 、咨询等活动,引导、帮助示范区企业健全产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围绕“走出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区域经济合作司法保障、涉外商事司法环境优化等开展前瞻性调研,服务和保障上合经贸示范区经济发展。青岛中院民四庭与上合经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密切合作,共同参与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建设;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涉外纠纷解决机制,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适时委托示范区相关人员参与案件调解等工作。密切关注上合经贸示范区相关领域改革对涉外商事审判产生的影响,适时调整审判思路,借鉴相关法院、法庭的经验,通过对上合经贸示范区涉外商事纠纷的及时化解,保障和服务上合经贸示范区建设。

4月19日下午,青岛中院和胶州市法院还与示范区内企业进行了座谈,对青岛地区的涉外商事审判情况、示范区企业法律需求 、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等问题开展了交流讨论,针对在巡回审理的案件中发现的合同签订时相关内容不明确、厂区扩建存在争议等问题,青岛中院民四庭法官特别建议到示范区进行投资、租赁、建设厂房的外资企业,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生产经营的要求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需要改建、扩建厂房的需求 ,应当及时与出租方充分协调沟通。

城市信报记者 项皓 通讯员 吕佼何文婕

新闻推荐

给女友庆生,“暖男”醉驾被拿下 隔夜酒惹祸,还企图贿赂民警逃避处罚

王某醉驾被民警当场查获。(交警供图)半岛记者刘玉凡报道本报4月21日讯4月20日清晨,胶州湾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营海收...

胶州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