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9号
关于王俊明同志任职的决定
胶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俊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现予公告。
胶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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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记者陈凯刘民军本报讯12月26日,市委书记孙永红在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主持召开十四...
胶州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胶州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关于王俊明同志任职的决定
胶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俊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现予公告。
胶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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