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始申报

金胶州 2018-12-21 07:37 大字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记者忠亮

记者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胶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胶州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开始全面展开。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拟申报胶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2.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4.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拟申报胶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胶州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在申报项目中传承谱系明确;

4.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胶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

2.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

(二)申报胶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填写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被推荐传承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筛选、论证、预审,提出推荐名单。相关单位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可自行申报。

(二)提交材料。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请将申报项目材料(申报书、辅助材料、申报光盘)、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胶州市文化馆非遗部,上述材料电子版收集整理后发送到邮箱jzswhgfyb@126.com,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

(三)材料审核。胶州市文化馆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退回限期修改补充。未按期完成修改的,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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