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合同骗房款 千里追逃终归案

金胶州 2018-11-30 07:55 大字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通讯员杨佰超

曾在某售楼处工作过的臧某某(男,40岁,山东菏泽人)凭借工作上的经验,伪造售楼处公章,将一套房子先后卖出或抵押给四人骗取购房款和借款,金额达70余万元。近日,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千里追逃,将躲藏在安徽泾县的嫌疑人臧某某抓获。

刚买的房别人在装修

去年年初,市民王女士花了30余万元在胶北街道办事处某小区买了一套套二的楼房,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

到了10月,王女士准备给这套房子装修,却发现屋内竟有装修工人正在施工。

“我买的房子,你竟然在装修,看,我有购房合同。”王女士气愤地与“新房主”李先生对质。

“你有购房合同,我还有抵押合同呢。”李先生也拿出了购房合同。两人在惊诧、气愤之余,一同到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报警。

四人受害卖主为同一人

接报后,北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侦查发现:王女士、李先生所购买的房子被人买卖或抵押了四次,涉及四人,卖房或抵押人都是臧某某。

“我们买房或借钱抵押的时候,有卖房人的身份证、有合同、有售楼处的公章,所以我们就相信他了,如果不是巧合碰上,我们还都蒙在鼓里。”受害人王女士、李先生、张先生、马女士表示。

民警拨打臧某某电话,提示电话关机。多次到臧某某的居住地、户籍地抓捕,皆空手而归。

多次抓捕未果后,民警决定对臧某某实施网上追逃。今年10月,臧某某在安徽泾县落网。

先卖后抵闹剧终收场

臧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私刻公章相继将同一套房子卖给王女士,后抵押给李先生、张先生和马女士骗取现金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臧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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