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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黄标车不能进城区 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将罚款200元

金胶州 2014-09-11 11:38 大字

刘洁杨坤张秋营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控制汽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市空气质量,城区黄标车禁行将从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禁止本市和外地黄标车通行。

召开听证会征集代表意见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证试行办法》,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于8月29日联合组织召开了黄标车区域禁行听证会。 

胶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交通、医学、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公交、出租、物流等行业人员,有车市民代表和无车市民共20名听证代表,5名旁听代表和媒体记者以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出席了听证会。市民代表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其他代表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在听证会上,代表们纷纷根据自己所处的行业及对黄标车的认识,发表了意见。“作为医务工作者来讲,比较赞同这种做法,因为现在从社会环境来说,无论是环境污染还是空气污染,对人体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特别最近二十来年的癌症上升率都有所提高可能与之有关,这种针对环境污染的禁行势在必行。”医生代表杨华说。而学生代表刘雍胜表示,黄标车禁行以后,很多黄标车不会立马报废,黄标车车主可能会去郊区开或者转手卖掉,污染源还存在,所以应该有一套措施来加紧进行改造,尽量把污染源消灭。

驶入禁行区域将罚款200元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城区黄标车禁行将从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城区禁止本市和外地黄标车通行。禁行区域为老北外环以南、朱诸路以东、海尔大道以西、香港路以北区域。以上区域除老北外环(王庸路至邹家洼村中心大街)外均包含边界道路,其中30吨以上黄标货车可以通行朱诸路和海尔大道。 

“自2014年11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按每辆机动车处200元罚款的标准予以处罚。”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将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而对于不少市民关心的实施黄标车禁行后,是否会出现对市民的出行造成不便情况,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的力度,目前全市的出租车全部为绿标车,已无黄标车车型,而在我市注册的公交车中,只有131辆为黄标车,计划年底前进行线路调整并逐步淘汰。因此,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不会给住在禁行区域内的市民出行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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