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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创新机制提升交通事故案件审判质效

金胶州 2014-07-04 11:40 大字

交通速裁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秦红宇

我市地处交通枢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走进千家万户,交通拥堵的现象也日益增多。2013年,市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2146件,2014年1—6月份,受理交通事故1540件,占民事案件的35%,成为该院民事收案“大户”。

对此,市法院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于2010年在青岛市率先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巡回法庭,并于2011年创立交通事故损害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开通交通事故案件绿色通道,突出“短、平、快”,发挥多部门合力,取得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效果。

首创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司法确认提升审判效率

2010年,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激增、当事人双方矛盾易激化、赔偿款难以兑现的问题,市法院经细致调研和多方协调,在我市交警大队设立了青岛市首家交通速裁法庭,把审判职能前移,形成了以交通速裁庭司法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

2013年11月,40多岁的山西人纪某驾驶半挂牵引车,撞上了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居民秦某,造成秦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调解期间,秦某的众多亲属涌进交警队,情绪激动地讨要说法。原来,纪某的牵引车虽然上了全险,但保险理赔程序繁杂一时无法赔付。纪某表示要回山西先筹部分款,但秦某的亲属担心纪某就此一走了之,坚持要把他扣为人质。为防止事态恶化,市法院交通速裁庭的法官配合交警,一起做受害方的心理抚慰工作。最终,秦某亲属与纪某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法庭当即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该起纠纷平和、理性地得以解决。

司法确认是该院速裁法庭工作中采用的主要方式,办案法官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依法出具调解书或确认协议,对达成的协议内容予以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自由调解提供司法保障。同时速裁和司法确认的“短、平、快”优势,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2014年至今进行司法确认34件,零投诉、零激化、零上访,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院交通速裁巡回法庭利用与交警接触频繁的机会,主动沟通,统一赔偿标准和调解方式,促进交警规范参与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专门制作了口头起诉笔录代替书面起诉状,当事人只需在调解员的指引下简单填写资料、签名即可,减少了当事人书写、递交诉状的麻烦;设计了专供交通事故使用的送达地址确认书,详细记录保险信息、车辆信息、联系方式等,极大地解决了交通事故案件送达难、容易遗漏主体等问题;设计制作了只要录入相关数据,就能自动生成计算结果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电子表,省却了查阅规定和计算标准的麻烦,使简单案件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凝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大局

2011年11月,在204国道上发生了一起超载货车与小面包车相撞,致使面包车上8人全部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肇事方只有一份交强险,不足以支付8人的赔偿款,受害人家属得知此事后,情绪十分激动,甚至出现了集体越级上访的倾向。该院交通速裁庭工作人员迅速与公安局、司法行政部门组成案件处理小组,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八天八夜的耐心劝说,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群体、重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交通事故案件本身包含侵权、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合同等多重法律关系,部分案件还与医疗损害纠纷、工伤纠纷存在交叉,需要多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努力促进案件圆满解决。为此,市法院立足审判本职,从三处着手,凝聚社会多方合力,致力解决交通事故案件审理难题。一是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减少中间环节,保证案款及时支付。目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均在该院设立调解联络点,并指定专人负责与该院交通事故案件审理进行业务对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与该院创设了案件集中审理机制,每周二定期派遣理赔、法务、医核等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案件调解小组集中处理案件。二是立足审判本职,针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共同促进交通事故矛盾的化解。先后给全市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发出了“关于对公章加强规范管理”的司法建议,给青岛市所有保险公司发出了“关于加强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的司法建议,给交警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二轮摩托车管理力度、提高交强险投保率”的司法建议,收效明显。三是注重发挥人民调解中心和社区化解的作用。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多次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宣讲。尤其是对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巴士集团、物流公司和人员集中的学校,定期讲解新的交通安全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开通交通事故绿色通道 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2013年5月,20岁的云某在胶州打工期间,不幸被一辆轿车撞成重伤,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云某的母亲早已去世,父亲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云某的医疗费由几家亲戚东拼西凑还是难以为继,医院也已多次下达催费通知。办案法官王晓晖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开庭,并于当天宣判。为使赔偿款及时到位,她又多次找到保险公司代理人,解释云某的特殊状况,督促理赔部尽快审核打款,之后又联系财务部门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发放了案款,使云某得到了及时的后续治疗,很快恢复了意识。

事后,办案法官王晓晖说:“对一个案件来说,审结虽然可以算是审判的结束,但是如何能真正维护当事人权益,却并不是一个简单而轻松的话题,这需要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以当事人为本,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抢救伤员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头等大事,但有时肇事方无法预付或者拒绝预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催促支付抢救费用,导致伤者没钱看病,延误治疗时机。为切实改变这一现状,该院在全市范围内挑选了两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保险公司,召开会议达成共识,由交警、医院、保险三方共建交通事故绿色通道,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有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方伤害的,先要通过交警部门鉴定,后由交警部门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预付费单据,保险公司再将医疗费用及时打到医院帐户。事故伤员进入绿色通道后,医院不得以无法及时提供医药费为由推诿、延误伤员抢救时间。同时保险公司也要及时履行垫付、支付义务,保证抢救费用足额到位。交通事故绿色通道的开通减少了当事人来回跑腿的麻烦,保证了伤员及时得到救治,为双方调解和保险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交警部门处理事故被动局面。自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因保险公司及时垫付抢救费用已先后有130名伤员得到了及时救治。

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 发挥年轻法官主力军作用

作为民事案件中的收案大户,如何确保大量交通事故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是该院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为此,该院积极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选任思想政治觉悟高、审判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导师,做好新老法官传、帮、带,对青年法官进行一对一指导,不断提升审判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同时,定期集中学习最新法律解释,剖析典型案例,观摩优秀庭审,交流庭审经验,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将问题化解在庭前,为庭审做好准备。根据交通事故案件证据材料较杂的特点,拓展庭前证据交换功能,除听取双方意见,提前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外,对简单案件争取在证据交换后达成调解。对疑难案件将争议的问题尤其是户籍性质和鉴定等问题在证据交换中解决,为案件顺利开庭做好准备,提升案件庭审效率和一次开庭成功率,进而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办案人员精力。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胶州市全年近万起的交通事故,超过60%的案件化解在交警部门、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中心,其中绝大多数案件即时履行完毕,仅有约40%的交通事故进入到诉讼程序,既节省了时间,又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缓解了诉讼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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