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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特困大学生“阳光救助工程”活动的实施方案

金胶州 2014-07-10 08:31 大字

为帮助特困大学生顺利入学,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特困大学生“阳光救助工程”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在市慈善总会的领导下,由各镇(办)慈善分会负责特困大学生的报名和调查核实工作。教育慈善分会协助各镇(办)慈善分会做好救助对象的宣传、报名工作。 

二、救助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救助对象条件 

救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拥有胶州市居住户口;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而无力支付学费; 

3、2014年被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四、救助标准 

每名学生5000元五、活动程序 

1、宣传发动(7月8日-19日)。总会办公室对救助活动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镇(办)慈善分会在辖区内采取有效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分会对各高考学校进行统一宣传。 

2、报名(7月21日-8月5日)。(1)各镇(办)分会组织特困大学生报名;(2)特困大学生报名申请时,须提供所在村(居)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名时尚未接到录取通知书者凭高考成绩查询单)复印件,非低保户家庭填写《胶州市慈善总会助学申请登记表》(见附1),低保户家庭填写《“慈善助力圆梦大学”项目推荐表》(见附2)。 

3、调查核实(8月6日-15日)。(1)8月6日-8日,各镇(办)分会负责具体组织,对报名要求救助的特困大学生,按救助条件逐一认真调查,调查后于8月11日前将村(居)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名时尚未接到录取通知书者凭高考成绩查询单)复印件以及附1、2、3表格一并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附1、2报纸质材料,附3报电子版,邮箱:jz6073@126.com);(2)8月12日-15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对各镇(办)分会提报的拟救助特困大学生名单进行核实。 

4、公示(8月20日-22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对救助对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有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准确公正。 

5、实施救助。8月26日之前救助金发放完毕。

胶州市慈善总会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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