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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届“胶州文艺奖”的启事

金胶州 2014-06-05 08:36 大字

根据《胶州市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胶发〔2008〕10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第二届“胶州文艺奖”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第二届"胶州文艺奖"按文学、戏剧、广播影视、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词曲)、舞蹈(编创)、民间艺术分设以下奖项:

1、特别奖(不限数额);2、一等奖(各1个);

3、二等奖(各2-4个);4、三等奖(各3-6个);5、荣誉奖(1-2名)。二、申报条件

申报参评第二届“胶州文艺奖”的文艺作品,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申报作者条件

申报参评作品的作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者为胶州市籍或在胶州市工作的;

2、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为胶州市籍的;

3、作品为宣传胶州的非胶州市籍作者。

(二)申报作品有效时限:凡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公展、公演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三)申报作品条件:

参评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和省级各类奖项的文艺作品;

2、在省级以上大型专业报刊发表的文艺作品;

3、各级出版社出版的文艺专著、作品集;

4、全国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展演的入展作品;

5、参加全国大型专业研讨会的文艺理论作品;

6、在地市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电影院线等播放或上映的广播影视作品;

7、演出30场次以上的戏剧、舞蹈、音乐、曲艺作品;

8、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胶州市重点文艺作品。

三、申报办法

凡申报参评者,均须一式6份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交与作品相关的材料(如出版物、剧目整体框架或构思台本、激光视盘或录像带、录音带、剧照、演出节目单、演出场次证明及作品收藏证、展出入选证等)和有关附件材料(如评论文章、表彰通报、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凡个人创作作品,填报个人申报表;集体创作作品,填报集体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4年6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受理

申报受理地点:胶州市文联办公室。地址:胶州市市级机关办公大楼1343室。邮政编码:266300。联系人:韩增宝徐娟。联系电话:0532--82288116。电子信箱:jzswxysjlhh@126.com。

胶州市文联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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