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玉红赵野兰州中院公开审理花甲男子袁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赵野)4月25日,兰州中院公开审理花甲男子袁水泉涉嫌总金额113万余元的诈骗、合同诈骗两宗罪一案。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祖籍静宁县的六旬男子袁水泉系兰州钢厂退休职工,曾注册成立过一家从事矿产品和建材等批发零售业务的商贸公司,2008年后被注销。其间,他与人合伙开办金矿时与商人张永良(另案处理)相识结为至交。2010年底,甘肃省一家矿业公司谋求获取天祝县花龙沟铜矿的探矿权时,经人介绍得到张永良的“相助”承诺,并接受至少出资25万元办证费和50万元好处费的条件。而袁水泉从张永良处拿走8万元“转包”此事后,通过街头假证贩子做了一整套省国土资源厅下设多个部门开具的“证明”、“申请探矿权复函”,以及虚构处室开具的“评估报告”交付该公司负责人。直到受骗人前往北京向国土资源部递交手续后才真相大白,返兰报案。其后,张永良投案自首牵出了袁水泉。没想到,袁水泉被抓的消息传开后,竟有7名受害人争相报案。
据指控,袁水泉最早一起诈骗行为发生在2009年1月,当时他以“红星巷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合伙投资人身份自居,从友人陶某处骗取预付款3.6万余元。一年后,袁水泉又以子虚乌有的“平凉市庄浪县上堡子铁矿”作幌,先后从陶某和董某处拿走了7万元和57万元的两笔投资款。接下来,袁水泉以凭空编造的“天瑞制药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先后从3名熟人处骗得35万余元。此外,他还将自己已经销售的一套房屋故意留存房产证复印件,靠伪造的该房产证原件又一次卖给了老乡获订金10万元。2011年7月,袁水泉重又恢复“矿老板”身份,从相识的生意人董某处骗取57万元投资款。
庭审初期,袁水泉百般辩解,甚至对董某的57万元指控,以对方觊觎其在开矿生意上的成就,有意绑架自己逼迫书写欠条为由提出无罪辩解。待公诉人详细宣读出示证据后,袁水泉才不再狡辩。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李辉)以能帮忙给熟人的子女找工作为由,于某收取对方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办事费,出逃后被警方异地抓获。10月29日记者获悉,近日,西固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犯罪嫌疑人于某有...
庄浪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庄浪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