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辉以能帮忙给熟人的子女找工作为由于某收
本报讯(记者李辉)以能帮忙给熟人的子女找工作为由,于某收取对方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办事费,出逃后被警方异地抓获。10月29日记者获悉,近日,西固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犯罪嫌疑人于某有期徒刑7年3个月,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27.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经查,2011年3月,50岁出头的于某以能帮助孙某的儿子在城关区某局安排工作,以“需要钱财疏通关系”为由,骗其9万元用于挥霍。同年6月至9月,于某又以同样理由先后骗取朋友方某现金13万元,案发前退还6万元,余款挥霍;骗取同事苏某现金11.7万元挥霍。2012年9月3日,网上在逃涉嫌诈骗的于某被庄浪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西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现金27.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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