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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儿子遗产 老太状告媳妇全家法院审理后认定,其子遗产有证据的仅是20余万元,老人可在此范围内继承所属遗产

西部商报 2013-01-28 20:27 大字

商报讯 (记者 宋芳科) 儿子因病撒手人寰,老母认为百万财产被儿媳占有。为此年逾古稀的平凉庄浪老太将儿媳、孙子、孙女一起告上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儿子遗产。昨日记者从庄浪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老人有权利继承儿子的遗产,但是其儿子遗产并未有百万之巨,有证据的仅是20余万元,所以老人只能在这些遗产范围内继承属于自己的部分,约4万余元。

百万财产 儿媳为啥要独吞

“县城里的房子,银行里的100万元存款,这都是我儿子生前一分分挣来的家业,你这个儿媳妇怎么这么狠心,我儿子去世后你连一分都不分给我!”当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时,法庭上75岁的婆婆质问儿媳为何如此狠心,把她儿子留下的百万遗产给独吞了。

据老人讲,儿媳杨某对她一直不好,2011年1月还把她赶出了家门,也就在这时她的儿子朱某因病去世,且未留下遗书。她儿子生前是承包道路工程的老板,多年打拼小有积蓄,不仅在县城里购买了房子,银行里的存款少说也在100万元以上,而且还有两辆工程车,一辆小轿车。现在儿子因病去世,她也垂垂老矣,正需要钱养老救命,可是儿媳杨某不仅把她赶出家门还不让她分割她儿子留下的遗产。

没有多少钱 婆婆你咋不体谅

面对婆婆的质问,儿媳杨某则表示,婆婆在分家的时候本来就没有分到她家,只是她和丈夫害怕婆婆受苦才接到自己家来过,后来又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婆婆去了孩子姑姑家生活。况且她丈夫去世留下的财产并没有婆婆说得那么多,县城的一套房子是他们租住的并无产权,而100万存款也是子虚乌有,工程车和小轿车早已经用旧即使出售也没多少钱,而且丈夫走后还欠下9万元债务,这些还需要他们来偿还,又哪里有钱分给婆婆。

有权分割 法院判决分遗产

逝去的朱某遗产到底有没有如其母亲所述的百万之巨?庄浪县法院经审查认定,有证据证明的朱某遗产仅为20余万元,而老人所述房屋经查属于租赁,100万存款亦无证据证明。但是在朱某逝去后单位给付10万元抚恤金亦可分割。法院审理认为,老人作为逝者朱某的母亲,有权利继承朱某的遗产,分割属于自己的一部分遗产。

昨日记者从庄浪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朱某母亲依法继承朱某遗产4万余元,获得朱某抚恤金2万余元。被告儿媳妇杨某在判决生效后支付婆婆6万余元,其丈夫所欠债务9万元由杨某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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