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法院成功调解“一元梨款”纠纷
本报讯(徐远松 记者 梁波)3月8日,记者从盐边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一元钱的水果款引发的纠纷。
邹某为渔门镇水果商贩,其售卖的梨子价格为3元/斤,罗某到邹某处购买梨子,总价为12.8元,罗某将包内的18元全部支付给邹某,但在找补时双方却发生了争执,邹某坚持说自己退了罗某5元,而罗某却一口咬定只退了4元。一元钱虽不多,但双方为争“面子”当场吵了起来。罗某的丈夫颜某知道后,与邹某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邹某被颜某打伤,在盐边县中医院住院治疗9天,共花费医疗费3000余元。事后,公安机关分别对颜某、邹某予以400元、100元的治安罚款。2017年1月4日,邹某一纸诉状将颜某诉至法院,要求颜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近8000元。
一元钱引发的纠纷看似小事,但处理不慎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大事。盐边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分别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综合了解案件事实后,对双方面对矛盾没有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化解,反而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行为予以批评。经过法官多角度疏导,双方情绪渐渐平复,均同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化解矛盾。最终,颜某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当庭赔付邹某各项损失合计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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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盐边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