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馒头无证照 遭起!
本报讯 近日,攀枝花市查获一起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馒头的加工点,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关闭,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加工用具,并对其处以罚款。
检查发现:超市馒头没有“身份证”
4月27日,东区工商局3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超市销售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当天早上10时30分许,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地龙箐的东城超市。在生鲜区,执法人员发现超市销售有馒头,而并没有看到有馒头生产加工间。这一现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惕,随即向超市负责人询问馒头的进货渠道,并索取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资料。但是这名超市负责人却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也提供不了供货商的相关资料。
顺藤摸瓜:黑夜“突袭”馒头加工厂
经过耐心询问超市负责人,同时在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的协助下,东区工商局掌握到该馒头生产加工点位于马坎一废弃幼儿园内,立即通知瓜子坪工商所对该加工点是否有经营资格进行调查。
4月29日下午,瓜子坪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该废弃幼儿园外,发现大门紧闭,里面并无生产迹象。通过走访周围邻居,执法人员获悉,该幼儿园已经废弃多年,现在每天晚上7点过就有人开始进行馒头、包子等加工生产。当晚8点左右,瓜子坪工商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幼儿园,进入加工房内,发现两个大铁桶里已经装满了发酵好的面粉,包子馅儿也已经切好,两名工人正准备蒸馒头、包子。执法人员向两名工人索要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时却被告知,老板不在,不知道证照在哪儿。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等待,老板柏子国来到加工点,但是也无法提供相关证件。随后,瓜子坪工商所向东区工商局汇报情况,东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随即将情况通报给东区质监局。当晚11时许,东区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加工点,查明情况后,责令柏子国停止生产,并扣留查获的用于生产馒头的无生产许可证的食用纯碱、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要求其第二天到东区质监局接受调查。
调查处罚:罚款2000元
4月30日,“五一”小长假第一天,东区质监局对柏子国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柏子国于2006年8月份开始在东区炳草岗西海岸生活广场综合楼25号门市从事面食加工,2010年8月在东城超市地龙箐店帮助超市加工面点,主要负责技术指导;2011年开始对超市进行馒头、包子、花卷配送;由于西海岸门市较小,于1月份租下马坎一废弃幼儿园,3月份开始在该幼儿园内进行面食加工。由于柏子国不懂法,自认为在西海岸市场已经办有营业执照,在马坎加工点就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最后,东区质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柏子国处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用具和辅料,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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