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沐浴“法治阳光”
市民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相关法律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供图)□本报记者 程桂英
“谢谢你们,若不是你们的帮忙,娃娃的抚养费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近日,从前夫手中拿到拖欠三年共2万余元子女抚养费的刘女士,特地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帮助她的律师表示谢意。
今年4月,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其按协议支付抚养费。最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张先生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2000元,剩余部分每月按照700元给付,刘女士撤诉。这只是攀枝花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截至8月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0176件。
降低“门槛”
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王某系在校学生,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刑事拘留。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王某的法律援助后,为他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对案情进行详细的了解,并联系该案主办人与其交换法律意见。最终,王某被取保候审。
“我以为没有人管我了,见到法律援助律师后,我就知道我的家人没有抛弃我,这给了我希望。”王某说。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需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重点援助对象,简化审查流程,建立涉老维权、农民工维权、妇女儿童维权等绿色通道,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2件,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扩大覆盖面
上门服务特殊群体
“以后在家门口就能免费享受到法律服务,真是太好了!”前不久,米易县普威镇和得石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建成,今后居民只要遇到法律问题,就可以到站点免费咨询。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如今,像这样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遍布攀枝花市三区两县。今年,攀枝花市法律援助机构配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采取轮班方式,专门针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群众和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弥补固定站(点)援助范围缺陷。同时,以构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契机,延伸法律援助网络,组织律师进乡村、学校、社区,开展法律讲座、宣传,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积极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
目前,已利用法律援助流动服务工作站开展上门服务3次,8个规范化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成投入使用,4个规范化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完成选址等前期工作,力争今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延伸服务范围
开通行政诉讼绿色通道
“没想到我能打赢这次官司,太意外了!”今年6月,当听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攀枝花市某县政府的上诉,维持原判后,该县村民江某某惊喜不已。
江某某因林地被第三人侵占,先后多次向该县相关部门请求解决土地权属纠纷。2014年8月5日,该县政府作出《信访复查意见书》,不支持江某某的诉求。
江某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5年11月20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当庭宣判撤销该县政府作出的《信访复查意见书》,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该县政府向省高院提起上诉,最终被驳回。
“本案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首例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市法律援助中心聚焦社会热点和难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新型法律援助事项,如组建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律师团、开通行政诉讼绿色通道等。
记者了解到,攀枝花市除了把“民告官”等特殊行政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外,还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虐待、遗弃、家庭暴力,涉农纠纷,见义勇为等纳入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让更多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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