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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6日在攀枝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攀枝花日报 2014-03-28 05:16 大字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祝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以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以“明责厉行、创新攻坚”为基调,以争创“两个一流”为平台,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受理各类案件16579件,同比上升5.88%;办结16231件,同比上升6.61%。其中市中院办结1710件,同比上升20%。 

一、强化依法履职意识,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升

有力惩处刑事犯罪,维护“平安攀枝花”。受理刑事案件1393件,审结1376件,同比分别下降7.25%、8.02%。强化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329件。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妥善审理“8·29”事故系列案件,35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净化社会环境,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6件。努力推动反腐败,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52件。重视人权保障,用好宽严相济,消除社会对抗,适用缓刑、罚金等非监禁刑726人,免于刑事处罚22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参与社区矫正482人(次),回访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35人(次)。

倾力调判民商纠纷,营造“和谐攀枝花”。受理民商事案件9968件,审结9712件,同比分别上升11.87%、12.54%。促进平等交易,审结买卖、借款、建筑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4416件。维护市场信用,审结融资、股权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924件。保护自主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件。倡行“和谐司法”,坚持自愿合法原则,调撤率达67.23%。推进整体联动,加强“诉非衔接”,精心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589件。

全力妥处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攀枝花”。受理行政案件59件,审结58件,同比分别下降37.29%、28.75%。促进依法行政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判决维持18件、赔偿1件,驳回起诉和诉讼请求9件,以其他方式处理16件。优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撤诉14件,撤诉率达23.73%;非诉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7.5%。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继续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有关部门积极回应。 

强力破解“执行难”,建设“诚信攀枝花”。受理执行案件4621件,执结4551件,标的额4.2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46%、20.52%、58.88%。开展“推公开、转作风、强执行、树公信”专项活动,强化主体责任和队伍素质,树立“穷尽执行手段”理念,最大限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拘留“老赖”25人,罚款20万元,限制出境12人,限制高消费379人,公开曝光119人,纳入失信“黑名单”77人。合力攻克“执行难”,主动协助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与银行、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签订“点对点”共建协议,查询4393次。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全部执结。市中院、米易县、盐边县法院获全省集中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先进。

二、强化能动司法意识,服务大局水平不断提升

占位担当服务大局。坚持“大局是中心、大局在心中”,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大局定位谋划,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悉心研究司法保障的务实举措。将贯彻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任务分解成22个大项,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实施、工程化推进”,明确责任、创新方法、加强督查、确保落实。恪守司法职能,用好司法手段,依法审理涉及“三大发展战略”的案件2360件,大力促进转型升级、稳中求进。审理非法采矿、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2件,切实维护经济安全。审理资金拆借、承包租赁等案件362件,助推企业克难发展。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案件1351件,有力推动社会事业进步。

延伸职能服务大局。前瞻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主动思对策、提建议,报送关于攀枝花市煤矿整顿关闭等司法调研报告,为党政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开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大力推动在法治轨道内化解矛盾纠纷,来信来访同比下降19.36%;主动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防范法律和诉讼风险、提升依法办事水平,在全省率先发布三大审判白皮书和实施“两法”专题报告,发放《司法服务联络卡》400余张,走访攀钢等“三上”企业300余人(次),编赠《钒钛产业园区典型案例选编》400余册,提出司法建议100余条。切实体现“主人翁”社会责任。“三大主题教育”20项公开承诺全部兑现;选派中层正职到木里县法院挂职援藏;认真开展“挂包帮”、“走基层”等活动,一线调研200余人(次)、办实事150多起、慰问贫困群众76户、资助贫困学生46人。两级法院捐助款物共计47万余元。

三、强化宗旨意识,司法为民水平不断提升

保障合法权益,司法更加贴近民生。精心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案件52件,回应社会关切;审结医疗纠纷23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纠纷1253件,弘扬公德美德。开展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为主题的“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兑付农民工工资300余万元,赢得群众称道。

提高服务质量,司法更加贴近民意。全市法院均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法律咨询、起诉立案、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接待群众2万余人(次)。加强诉讼指导,切实尊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开展“菜单式”法制宣传1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米易县法院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法制副校长讲座10次。注重发挥人民法庭解决基层民间纠纷的特殊优势,在全省率先将诉讼服务站建在每个人民法庭之上,着力打造司法为民“升级版”。

降低诉讼成本,司法更加贴近民愿。大力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探索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推进简案快审,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5.51%,同比增长16.22个百分点。在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建立“法官便民工作室”、“便民工作岗”107个,开展巡回审判400余场(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派辩护人92人,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54.88万元,努力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夯实基层基础,司法更加贴近民情。打造服务型法院。仁和区法院推动建立“无讼村”18个、“无讼社区”4个,在全省“大调解”负责人培训班作交流发言。盐边县法院“动态化跟踪”服务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落实司法服务措施23条,解决涉法涉诉难点问题9个。西区法院开展“警民半月谈”,社区司法便民全覆盖,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73件(次)。打造阳光型法院。基层法院全部建成门户网站,在前沿阵地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增进司法亲和力;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32件,陪审率同比上升7.74%;开展“法院开放日”10次,参与群众300余人(次)。打造效能型法院。东区法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在全市率先成立的速裁法庭月均办案80件以上,81.55%的案件在10天内结案;创建“三型法院”事迹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专报。米易县法院全年实现“零发回”、“零重大改判”,多项核心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茅。仁和区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米易、仁和各1个基层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四、强化公正意识,司法公信水平不断提升

提升审判质效强公信。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确保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加强审判管理和质效评估,创新开展“五个一”、“三提高”等专项活动,实行办案进度“月通报、周督促、日推进”。公正指数不断向好。二审开庭审理率70.19%,同比上升26.65%;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78.13%,同比上升22.96%;启动再审9件,改判、发回重审4件,坚决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审判效率大幅提高。法官人均结案70.51件,同比增加8.13件;民事、执行案件平均审执时间分别缩短13.4天、8.3天。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审结。办案效果更加明显。全市审判质效均达一流值,实际执行率99.1%,均衡结案率65.49%,同比分别上升2.83%和3.21%。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和化解长期未结疑难案件先进单位。

深化队伍建设树公信。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司法良知和职业伦理操守训导,用科学理论武装人。远学“背兜法官”郭兴利,近学“田坎法官”胡华元、“花城守望人”卢志坤,树推顾玉、肖春富等本土“业务专家”,评选表彰争创一流“十大之星”、“创新突破十大亮点”、“优势品牌项目二十强”,用先进典型鼓舞人。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本。内涵式发展与外向型锻造互动相促,开展网络、在职、专题培训等上千人(次),组织70余名干警赴外单位学习取经。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坚持“好干部”标准、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大力引人才育新秀,审判事业活力后劲不断增强。在市委关怀下,市中院充实调整领导班子6人,选任、交流中层干部9人。全市遴选公招37人,新增硕士研究生7人。经各方努力,基层法庭干警职级待遇取得历史新突破。以法院文化建设为核。和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弘扬攀枝花法院精神,引领法官职业修养和形象塑造。打造“文化四室”,组建学习兴趣团队,市中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全市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6人荣获全省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称号,13人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

狠抓司法廉洁保公信。警示教育自始至终,全市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0余次、院领导上廉政课40余次、廉政谈话60余人(次)。狠抓作风由表及里,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各项禁令;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针对“庸懒散拖”、“冷硬横推”,全员逐字查找共性、个性问题30个,制定整改措施90余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50余项。出台专门文件着力解决“退费难”、“立案难”等问题;向当事人发放《审判作风监督卡》5000余份;梳理24条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并制成标牌发到每人,常提醒,严自律,省高院予以高度评价。严格查究防微杜渐,聘任15名廉政监督员和16名作风评查员,邀请参加庭审评查、作风巡查等60余人(次)。通报批评和诫勉出现“苗头”问题的各4人。

加大司法公开促公信。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利用电子公告屏、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形式,公开机构信息、审判人员、诉讼须知、案件排期、法律法规等信息。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方便当事人检索。利用官方微博公开直播重大庭审。加快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办法》,明确公开范围、责任、方式和程序。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裁判文书公布的管理指导。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开通执行服务窗口,设置执行案件查询触摸屏,建成执行信息公开网。

五、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依法行权水平不断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思想自觉,始终坚持接受监督是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确保依法独立行权的根本保障,全体干警认识清、态度正;行动自觉,始终坚持重要工作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制度,将提升司法公信的殷切希望转化为强大动力。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自觉就赢得支持,两级人大、政协十分关心、专题调研法院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有力推动了相关困难问题的解决。

密切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对“两会”和闭会期间收集的25条类型化意见建议,逐项制定改进措施,全面反馈落实情况。“一对一”走访代表、委员500余人(次),寄送《重大事项通报》、《工作剪影》4800余份,发送手机彩信周报6000余条,邀请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140余人(次)。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帮助,以人民法院人民建设、人民法院人民爱护的模范履职,极大促进了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

“开门”迎接社会各方监督。广泛推进司法民主,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知联会联系的意见》。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大力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每季度专题举行“法院开放日”。注重新媒体时代新闻舆论监督和引导。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新闻处,开通法院微博;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播发“现在开庭”、“每周一案”和“法庭聚焦”130余期,发表宣传稿件500余篇;在全省政法宣传工作会上,市中院作典型交流发言。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69个集体、8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争创“两个一流”迈上了新台阶。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坚强领导、坚实监督和坚定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智慧和激励,得益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极少数法官疏于学习,满足现状,面临本领恐慌,提升司法能力任务迫切。二是个别干警理想滑坡,精神不佳,面临发展危机,转变作风必须长抓不懈。三是审判工作任务艰巨,倍受期待,面临新要求与职业保障相对不足的矛盾挑战,审判权运行机制和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才流失仍较严重,基层基础还有薄弱环节,强基固本、改革破难始终是人民法院争创一流的必由之路。对此,我们将保持清醒头脑,与时俱进,依靠各方支持不懈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中院院长会、全市推进依法治市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战略部署和“抢抓机遇、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市“稳增长、抓改革、促转型、增效益、防风险、惠民生、创和谐”和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实施司法保障增效工程。坚定正确司法理念,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认真落实依法治省纲要。以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七个围绕”为中心,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核心要求,为攀枝花市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治安和发展环境。突出依法发挥职能与依法服务大局相统一;突出从严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并重;突出定分止争与树立良好价值导向相一致;突出捍卫法治权威与共建和谐诚信相共振;突出促进依法行政与化解官民纠纷相协调。全面梳理服务大局各项做法,更加体现依托职能、把握规律、措施得当、效果凸显。

二是实施司法公信提质工程。创新公信法院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突出公信体系建构和质效管理,力克工作“短板”,完善激励约束;突出底线思维,强化内外部指导监督,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审裁权责对应,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突出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以审判节点、案件进展查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为重点的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年内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力推执行信息公开,以公开倒逼能力,以“阳光”展示公信;突出落实“五个过硬”,加快队伍“三化”建设,坚持“严管厚爱”不偏废、实施内涵式发展不动摇、履行“一岗双责”不放松、查处违纪违法不姑息。

三是实施司法为民升级工程。强化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更大功夫。突出司法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需求;突出诉讼障碍消除,加快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创造更多群众乐享实惠的类型化便民利民服务;突出发展“枫桥经验”,推动“诉非衔接”,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分流;突出转变司法作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从治本上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作风改进常态化。

四是实施司法职业优化工程。坚持眼光向内、重心向下,持之以恒打基础、练内功、抓规范,增强职业尊荣感和司法承载力。突出夯实基层基础,力争在优化引人留人、干部交流、职级待遇、基本建设等机制上取得新突破;突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升服判息诉率等核心指标,严肃审级之间依法衔接和相互责任,推动全市审判工作均衡优质发展;突出加强信息化,深化开发应用,扩大科技法庭比例,促进各类审判平台现代化;突出巩固“三型法院”建设,持续出经验、出典型、出品牌;突出加强新媒体时代下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将树立司法形象与贡献社会法治化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突出创新探索,让司法革新的“红利”更多惠及攀枝花美好明天建设和广大父老乡亲的根本福祉。 

各位代表,新起点要求新作为,新期盼赋予新使命。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奋发图强,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新局面,为攀枝花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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