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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6日在攀枝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攀枝花日报 2014-03-29 05:16 大字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旭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围绕大局抓保障,不断提升服务实效

紧扣市委总体部署,抓住“率先”、“全面”和“小康”三大核心要求,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及时制定并落实服务措施,努力为攀枝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努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批捕22件25人,起诉47件67人;重点打击盗窃工业器材、侵占企业资产、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影响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批捕18件22人;突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查办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重点投资等领域职务犯罪20件23人;以“两法”衔接为平台,加强与市场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议移送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18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办理合同纠纷、产权纠纷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件;关注企业发展,走访企业20家,商讨服务企业发展之计;大力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攀枝花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608件901人,起诉1421件2252人;突出打击邪教组织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33件38人,起诉263件300人;坚决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和毒品等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批捕501件731人。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机制,加强上下联动,把矛盾化解贯穿办案每一环节,开展释法说理500余件(次),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107件、民事申诉案件和解5件。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协助有关单位化解涉稳信访积案10件。

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提出纠正脱管漏管建议9件(次);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健全舆情引导、应对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认真研究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形成检察调研报告7份,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以“四点一线”为重点,创新开展检察环节维稳工作成效明显,具体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丰富载体,培养公民法治意识,通过媒体渠道及“法律六进”等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三)维护民生民利,服务幸福攀枝花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及制假售假犯罪,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件6人、起诉3件7人,批捕制售假化肥犯罪1件1人、起诉1件1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5人。集中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查办3件3人。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和规范诉求渠道,通过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等途径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329件,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关注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采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模式,起诉57件127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8件76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促进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和“两减少、两扩大”政策,共决定不批捕103件193人,不起诉35件51人。加大对弱势群体保护力度,开展法律援助85人(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8件16人。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诉求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检察建议、法律援助等途径共督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7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130余人。

(四)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54件60人,其中贪污案件5件9人,贿赂案件43件43人,挪用公款1件3人,玩忽职守3件3人,滥用职权2件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共查办大案50件56人,要案8件8人;集中开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3件3人;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10件10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共查办7件7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效果。积极创新预防机制,在部分单位局域网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专栏,在政府采购领域试行廉洁准入制度,在全省率先与同级纪委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共同制定的“实施意见”被市委转发、省检察院推广。创新预防宣教方式,使用三维动画、卡通形象和电子演示课件等大众化形式开展预防宣传教育;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国有企业、党政机关、行政执法等单位宣讲60余场(次),受众达5000余人(次)。扎实推进丽攀高速等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加强与烟草、电业、税务等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共建预防。共提出预防建议13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0件,预防咨询52件;开展个案预防14件,推动建立制度6项;深入重点工程开展跟踪服务29次,受理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8次。

二、围绕公正抓监督,努力推进法治进程

(一)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侦查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6件,依法纠正侦查违法情形9件(次),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1件14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23人;深化对公安基层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具体做法在省检察院作经验交流。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追诉遗漏罪行7件20人、遗漏同案犯13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7人,法院审结3件,均已改判;向法院发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4份,均已纠正;坚持做好量刑建议,对1031人提出量刑建议;简易程序刑事案件100%派员出庭。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1件,其中提请民事抗诉4件,省检察院全部采纳;向法院发出个案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已采纳14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5件,支持起诉8件,督促起诉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2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减刑案件1件,开展入所检察1578人(次)、出所检察1237人(次),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5人(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80余次,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余起。继续保持全市各诉讼环节“零超期”成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提出检察纠正意见7件(次)。

(二)强化自身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一是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以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为基础,实现案件办理“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集中管理、动态监督。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和配套制度,强化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评查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建立网上、远程讨论案件机制,加快推进远程侦查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以信息化促规范化。四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交叉监督双向制约机制,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和一审判决“两级同步审查”,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五是坚持重大案件回访考察及“一案三卡”等制度,强化办案过程监督。

(三)深入推进阳光检察,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坚持向人大汇报和政协通报工作,两级检察院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2次,向政协通报工作6次。二是坚持向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通达检察机关重大安排部署、工作动态、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办理情况。三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讯问进行全程监督,组织特约检察员监督强制措施变更审查,邀请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评查、不起诉听证、涉检信访接待、执法检查等活动。四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在攀枝花电视台播放“阳光检察”栏目54期,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五是不断强化走访代表、委员的力度,逐步使之常态化。

(四)强化配合制约,增强新法贯彻实效。以“两法”修改实施为契机,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联系沟通,细化刑事诉讼规范,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制度,会签规范性文件19项,解决司法实践相关问题,确保“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原则落实到位。邀请律师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平正义之策。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

三、围绕能力抓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强化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和“三大主题”、“转变作风,司法为民”等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检“八条禁令”及省、市相关规定,全面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强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严把进口关、知识关、实践关和任职关,促进队伍专业结构趋于合理;深化公诉见习、探索“双岗双责”等机制,提升干警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全年共有32人参与公诉见习,其中市院4名班子成员带头见习,100余名干警参加第二岗位锻炼;加大干警培训力度,派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200余人(次)。注重理论更新、突出办案实践,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探讨,着力提升理论研究能力;办好《攀枝花检察》等内部刊物,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一年来,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升,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共抽调攀枝花市检察干警17人参与办理系列重大窝串案件,省检察院并直接交给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办理大要案4件4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效突出,市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推动检力下沉,充实办案力量,加强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和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米易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强化监督职能,健全内设机构;推进乡镇检察室工作,延伸检察触角,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服务群众实效。依托党委、政府支持,完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检务保障整体水平。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干警归属感。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两级党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3年,攀枝花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二是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务公开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全市推进依法治市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保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第一,讲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更大成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市抢抓机遇、主动转型、创新驱动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促进攀枝花市稳增长、抓改革、促转型、增效益、防风险、惠民生、创和谐。坚持保护改革、查处犯罪、宽容失误,正确评判和把握改革中的失误与渎职等犯罪的法律政策界线,促进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第二,保稳定,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更大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制假售假等领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深化“两法”衔接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法治化。

第三,促反腐,在提升侦防质量上取得更好成绩。坚持以大案要案为重点,全面深化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能源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犯罪。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增强预防效果;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领域,完善职务犯罪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年度报告等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第四,强监督,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做出更大努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加强立案侦查、刑事诉讼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诉讼结果、诉讼过程和执行程序监督并重,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接受监督机制。

第五,惠民生,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上有更大作为。坚决惩治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领域的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群众发现犯罪线索,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促进攀枝花市宜居工程、“两化”互动、“五创联动”等民生工程不断深化。依托联系群众工作平台,更加注重倾听、回应和依法处理群众诉求,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群众实效。

第六,抓建设,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上增添更新举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和“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目标,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检察人才评价、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深化检察干警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培育,引导干警坚守职业良知,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中共攀枝花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建设幸福攀枝花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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