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公示
为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2012年7月,攀枝花市启动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各县区、大企业、市级各部门推荐、部门审核、社会投票、评委评选、组委会审定,现将拟表彰的攀枝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2012年10月23日—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10月29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组委会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3338409 传真:3339479。
一、助人为乐模范
陆学英 女,彝族,攀煤集团公司花山矿矿工家属。
徐 刚 男,攀钢汽运公司二车队职工、攀枝花市东区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
二、见义勇为模范
刘先东 男,生前系武警攀枝花支队第三中队战士。
杨 磊 男,生前系武警攀枝花支队第三中队战士。
童 琪 男,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德育主任。
三、诚实守信模范
杨为之 男,盐边县老干局离休干部。
曾富生 男,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公司司机。
四、敬业奉献模范
郑长山 男,攀枝花电业局共产党员服务队队长。
雷阳伟 男,攀钢集团公司攀钢钒提钒炼钢厂方坯连铸作业区丁班作业长。
五、孝老爱亲模范
刘中美 女,米易县撒莲镇禹王宫村牧林坝组居民。
高汝莲 女,彝族,仁和区啊喇彝族乡旺牛社区先锋营组村民。
攀枝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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