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加速度 为了“住有所居” ——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扩大保障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
□本报记者 江潇
3月7日,西区河门口街道北街社区服务大厅内人头攒动。1个多月前,《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施细则》正式下发,居民纷纷赶来了解政策。让大家怦然心动的是:实行共有产权,更多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低收入家庭将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
“谁不想有自己的房子呢?而且政府给我们让利这么多,给了我们拥有产权的机会。”咨询的居民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心愿。
从扩大实物配租保障范围、调整住房补贴标准到建立共有产权,廉租住房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紧贴民心。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6年前的6万户左右减少到了目前的1.7万户。2012年,6万户的保障任务将基本完成。
5层梯级制度——
不同收入保障对象“对号入座”
“再过几年,如果存款不够买商品房,我会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余全军告诉记者,从报纸上看到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面向他这样的无房大学毕业生,他感到很欣慰。
2008年毕业于攀枝花学院的余全军,在一家煤化工厂工作,工资每月1000多元,目前没有能力购房。去年9月,攀枝花市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打破户籍制度,覆盖中层收入无房个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众,这让余全军看到了希望。
保障方式不断拓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根据不同的经济收入水平,提供不同的住房保障供应方式,让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对象都能“对号入座”,这是攀枝花市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目前,攀枝花市已建立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五项住房保障制度,通过“租、补、售”三种方式,构建面向不同困难层面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钟晓坤介绍,按梯级制度划分,一是廉租住房,解决城市最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二是对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不符合实物配租的群体,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三是经济适用房,主要是让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市低收入群体能够买得起房;四是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层收入无房个人、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五是限价商品房,攀枝花市正在积极研究政策,并在米易县进行试点。
小房子大温暖——
今年建保障性住房8753套
崭新的安居楼拔地而起,喜悦的笑声飞出窗棂,甜蜜幸福在心底激荡……2010年,攀枝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建、竣工的喜讯不断,群众乔迁新居的喜讯不断。
去年11月底拿到阳光馨园经济适用房钥匙的全莉,为自己的新房子装修忙了好一阵。“盼了10年,终于盼到了自家的安身之所。”全莉说,2011年春节,她就在自己的新家度过的。
“让老百姓的居住更加有保障、更加舒心。”这是全市上下一致的心愿。攀枝花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坚持把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需求和政府应尽的职责。
在“十二五”规划中,攀枝花市提出,结合城市、国有工矿、林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扩大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范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施进程,积极推动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设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标,2011年将成为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最大的一年。今年,攀枝花市开启“住有所居”的加速度,通过购、改、租等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8753套。其中,将重点新建公共租赁房2000套、新增廉租房1000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棚户区改造4553户、限价房200套。同时,发放廉租补贴4000户;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即可上市出售;确定2011年住房分级保障收入线标准;修改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安居方能乐业,乐业才能凝神,凝神才能跨越发展。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大,攀枝花必将凝聚起更多追赶新生活的热情,凝聚起更多追赶跨越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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