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攀枝花市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攀枝花市境内天然水域(包括二滩库区)。
二、禁渔时间:2011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
三、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天然水域渔业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销售天然水域的渔获物。
四、违反禁渔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罚。
五、在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渔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公安机关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以保障春季禁渔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禁渔期举报电话:
米易县水务局 8172014 13508232479
盐边县水务局 8655966 13882358886
仁和区水务局 2902334 18908140759
东区农业水务局 2229937 13508232328
西区水务局5557847 13908149229
攀枝花市水务局 3334167 13908140886
特此通告!
新闻推荐
风雨同舟谋发展 和衷共济创伟业 ——2009-2010年攀枝花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陈帆“2009年以来,攀枝花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提交提案200多件,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被中共攀枝花市委、市政府采纳。”在“两会”召开前夕,中共攀...
米易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米易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